庄浪县院三举措加强电子卷宗使用管理

05.01.2016  19:32

        今年以来,庄浪县院从完善制度建设、严格工作流程、加强技术管理三方面着力保障案件电子卷宗安全高效使用,助推检察工作的深入发展。
        结合工作实际,该院制定了案件管理办公室电子卷宗制作、使用、保存办法等制度,对电子卷宗制作、保管、运用、保密等方面的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同时,制作了律师阅卷流程图,要求律师阅卷严格按照流程进行操作,明确规定律师申请阅卷必须首先提交“三证”,即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委托书或法律援助公函;然后填写“两表”,即《律师、辩护人申请表》《电子卷宗使用申请表》;最后签定“一书”,即《电子卷宗使用保密承诺书》。
      另外,该院将案件扫描成无法更改的图片格式,运用技术对电子卷宗进行加密保护。同时,配置专门的律师阅卷电脑,使扫描电脑和阅卷电脑分离,阅卷时通过内部传输工具传输到阅卷电脑上,防止电子卷宗被随意删改,并对阅卷电脑进行设置,防止电子卷宗通过外部介质被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