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浪县组织成立乡镇“交管站”

04.05.2015  18:58

      近日,庄浪县根据省市有关会议文件工作精神,积极组织成立了全县农村道路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县上成立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公安局、安监局、交运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县教育局、财政局、住建局、运管局、农机局、宣传部、交警大队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乡镇成立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站(简称乡镇“交管站”),由乡镇分管副职兼任“交管站”站长,派出所、安监站、交警中队和农机等方面的同志兼任副站长,按3-7人的标准配备交通安全管理人员。与此同时,还成立了行政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室和重点路段交通安全检查劝导站。明确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机构和各部门工作职责,健全完善“主体在县、管理在乡、延伸到村”的管理体系,强化“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责任体系,强化源头防控、常态监控的工作推进机制,加强农村道路安全管理,全面提高农村道路安全通行水平。

 

(编辑:赵之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