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测绘局原局长陈仲怀案开庭 受贿供情人买房买车
庭审现场 百色中院官网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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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2日,(广西)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原党组成员、自治区测绘地理信息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陈仲怀受贿罪一案。
经查,2010年~2014年,被告人陈仲怀利用职务便利,在该局对外公开招标危旧房改住房建设工程项目承建单位和采购设备、单位租赁等方面,接受他人请托,为他人谋取利益,其本人直接或者通过其妻吴某收受了游某等5人给予的财物共计人民币367万元,还与情人韦某非婚育有一子。
插手危旧房改造
公诉机关指控,2009年游某和陈仲怀相识,2010年广西测绘局启动危旧房改造项目,陈主动联系了游,告诉他这个项目准备进入招投标阶段,并让他着手准备。
2011年在项目开标前,任职广西中泽科工贸有限公司总经理的游某,挂靠广西建工集团第一建筑公司、广西建工集团第二建筑公司。项目开标后,两家公司都成功中标。
陈仲怀向公诉机关交代,在项目开标前,他曾要求负责招标的广西华蓝公司选择信誉好的企业来承建,并要求将一建和二建列为备选承建方。在前述两家公司中标后,陈仲怀打电话把这个结果告诉了游某。
公诉机关指控,在项目施工建设过程中,被告人陈仲怀利用职务便利,帮助解决工程款拨付、民工工棚搭建、建材存放及施工车辆出入等方面的困难,多次收受游某给予的财物共计189万元。
据介绍,2010年~2013年,游某都是几万或十几万元地给陈仲怀送现金,后来陈主动打电话给游某说,他要买自治区国土厅的一套福利房,向游“借”100万元。游当即明白陈的意思,后用一个行李箱装了100万现金送给他。2014年,陈仲怀再次向游某“借”50万元,游某装在一个袋子里送给他。
法庭上,陈仲怀称,他是在闲聊的时候和游某提到需要这些钱的事,并不是向游某索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