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林业厅原副厅长安明明等人受审

05.06.2014  02:30

6月4日,被告人安明明、冼惠英、郭其辉、陶智梅、莫浩锋(从左至右)等人在法庭上受审。     □新华社照片

    【据新华社南宁6月4日电】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厅原副厅长、广西国发林业造纸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安明明等人涉嫌利用改制、转让和拆迁,非法侵吞国有资产和拆迁补偿款近7000万元、挪用公款258万元。6月4日,广西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安明明与广西国发林业造纸有限责任公司原副总经理冼惠英、财务部原副经理郭其辉、财务部原副经理陶智梅、财务部原经理助理莫浩锋等人,在广西林业造纸厂和广西国发林业造纸有限责任公司改制、转让过程及征地拆迁过程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取转移债务、隐瞒债权、虚增费用等方式,非法侵吞国有资产和拆迁补偿款共计68065928.6元。检察机关还查明,被告人安明明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给自己及冼惠英等人用于公司注册验资,涉案金额达25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