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研结合 集思广益 全面把握环境执法工作新思路

03.12.2014  21:12

12月2日,省环境监察局召开全局职工大会,在原文传达学习《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的基础上组织了大讨论。

全局职工认为,《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在环境监管执法的顶层设计上有了新的突破,提出了五个方面的政策措施,明确了重点工作的时间节点、基本原则。通过一系列举措,将极大推动环境监管执法工作,同时也为环境监察队伍提出了新的要求和努力方向。

会上,局领导班子成员和业务骨干分别并结合自身工作经验和工作实际,围绕制定我省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工作思路进行了深入讨论。讨论认为,我省环境执法工作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与新修订《环境保护法》配套的地方法律、法规体系建设还不健全,还需要制定一些具体的标准支撑和保障环境执法工作;二是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工作的机制还不健全,需要建立规范的操作程序;三是能力建设工作与现行改革工作仍需进一步抓好衔接,特别是要保障基层环境执法力量;四是重点工作尚需探索,如环境监察专员设立、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公众参与监督环境执法工作等仍需研究科学、规范的程序;五是对概念的理解和把握无充分依据,《通知》中提到的“重点环境问题”等具体定义还不够明确。

会议指出,全面深入理解《通知》精神是进一步明晰我省环境监察工作思路的当务之急,全局职工集思广益、共同研究才能更加客观、准确的理顺当前符合省情实际的环境执法工作思路,《通知》明确的每一项具体工 作和要求才能落到实处,真正把“向污染宣战”的庄严承诺落实在具体行动中。近期必须抓好四项工作落实:一是再次深入学习《通知》精神,全局干部职工要逐字逐句学习领会,积极主动与环保部环境监察局沟通,悟深学透精神要旨,保证我省环境监管执法工作思路和具体措施与上级要求相一致;二是要积极推进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配合工作,进一步完善联动机制,确定规范的协调配合程序,确保环保部门与公检法密切合作;三是持续跟进全省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严格落实向省政府周报告制度,及时反馈阶段工作进度,采取信息报告、实地督查等方法,督促市州严格按进度、按要求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四是必须重拳打击违法排污行为,对偷排漏排等恶意环境违法行为,一经查出,给予坚决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