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广电总台荣获省级“文明单位”殊荣

30.05.2014  22:43

 

省广电总台荣获省级“文明单位”殊荣

 

2013年3月6日,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对全省近年来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谐社会建设工作中所作出突出成绩的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进行表彰。甘肃省广播电影电视总台被授予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总台后勤服务中心主任兼党支部书记姚成得、音像资料馆副馆长徐新云被评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工作者。

 

 

 

  这几年,总台坚持核心引领、两轮驱动、融合发展、全面提升的整体思路,全面加强社会舆论宣传,推进文化产业转型跨域发展的同时,通过促进精神文明建设,凝魂聚气,真抓实干,在建设文化大省中取得了阶段性成就。省文明办第十一批全省精神文明建设验收测评组,按照《甘肃省文明单位建设管理办法》和《甘肃省文明单位测评细则》,对我台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工作进行了实地考察、材料审核、听取汇报和公众满意度测评等环节,进行了测评验收工作,对总台充分发挥主流媒体作用、着力推进总台文化建设、积极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予以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机关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