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河县检察院增强法律监督实效

29.12.2014  16:37

        近年来,广河县检察院不断强化科学发展意识,牢固树立科学监督观,推行“四三三”工作法,切实增强法律监督实效。强调“四个积极”,即:积极解决监督难题、积极拓宽监督范围、积极完善监督方式、积极开展同步监督。坚持“三个并重”,即:在法律监督中坚持数量与质量并重、在刑事审判监督中坚持抗轻与抗重并重、在刑罚执行监督中坚持监管活动与刑罚变更执行监督并重。推进“三个结合”,即:推进诉讼监督与查办司法人员职务犯罪的有机结合、推进法律监督与人大监督的有机结合、推进监督制约与协调配合的有机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