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广河县学习《实施细则》增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

29.12.2015  10:55

  原标题:广河县学习《实施细则》增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

   中国甘肃网12月29日讯  据甘肃日报报道 (民族日报记者 麻红梅 通讯员 马正元) 广河县贯彻落实中组部《关于组织人事部门对领导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的实施细则》,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提高领导干部接受监督的自觉性。

  广河县把中组部《实施细则》作为党员干部学习教育的主要内容,认真组织县管领导干部集中学习,并运用有线电视、党建网等平台对乡镇及县直单位干部进行全覆盖宣传教育。各级基层组织通过巡回培训、举办辅导讲座、专题研讨、组织收看警示教育片等多种形式,提高学习效果。

  按照《实施细则》要求,在群众来信来访、干部考察、考核、审计、检查等渠道中,发现单位党政组织及其领导干部个人在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能力水平、党风廉政建设、群众公认度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根据不同情况对其开展提醒谈话、发出函询通知书或进行诫勉谈话。对县管领导干部行为还构不上党政纪处分的,进行诫勉,要求被诫勉对象在谈话后一周内要制定出具体整改措施,报组织部门备案,对确已改正错误的,给予解除诫勉,对未改正错误的,给予组织处理。

  广河县同步加强对《干部任用条例》《党内监督条例》等法规文件贯彻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对发现的用人问题、违规违纪问题,从严从快进行查处,对查实的典型案件,深入剖析、适时通报,对相关责任人该追究的追究、该问责的问责、该处理的处理,不搞下不为例。建立完善“12380”举报信息管理系统,提高干部监督工作信息化水平,及时掌握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提供信息支撑和服务。统一编制提醒约谈、函询或诫勉谈话审批表、通知书、约谈笔录等相关材料的标准格式,并制作领导干部提醒约谈记录簿、函询记录簿和诫勉谈话记录簿,建立领导干部提醒、函询和诫勉档案管理制度,对有关资料进行留存。今年以来,重点围绕离任审计和任中审计、干部提拔交流等工作,共计开展提醒约谈182人次,函询1人次,联合纪委开展诫勉谈话7人次。通过提醒、函询和诫勉谈话工作的开展,实现了对干部关心爱护与监督管理并重,对充分保障广大群众民主监督权力、规范干部工作信访秩序、增强干部廉洁自律意识起到了积极作用,促进了干部监督管理的规范化和制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