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局批复同意天水市广播电视台开办交通广播节目

04.08.2017  21:11

  近日,经省局申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批复,同意天水市广播电视台开办第三套广播节目交通广播,播出呼号为“天水广播电视台交通广播”。

    根据总局要求,新批广播节目须于批准之日起半年内正式开播,在播出时须确保节目质量和专业化水平,内容编排和节目比例要突出交通类节目的主体地位,全天播出交通类节目比例不得低于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