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制定公办幼儿园生均经费标准 城市每生每年1400元

21.12.2015  11:06

  中国兰州网12月21日消息 12月20日,记者从省教育厅了解到,为完善学前教育经费投入机制,保障幼儿园日常运转,我省制定了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城市每生每年1400元,农村每生每年1200元。

  目前,我省确定的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为城市每生每年1400元,农村每生每年1200元,其中:财政拨款标准为城市每生每年500元,农村每生每年400元,并根据学前教育发展与财力状况相应调整。《标准》规定,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分级承担,各市(州)、县(市、区)最迟不得晚于2016年达到上述标准。现有经费水平已高于标准的,不得降低经费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