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规定农村幼儿园室外活动场地面积一般不低于3㎡

06.05.2015  10:39

  原标题:我省出台农村幼儿园办园试行标准

  ——生均用地面积一般不低于7㎡,室外活动场地面积一般不低于3㎡

   中国甘肃网5月6日讯 据甘肃经济日报报道 (记者 张丽丽)为促进全省农村幼儿园办园的标准化、科学化、规范化,引导农村幼儿园依法依规办园,促进农村学前教育持续健康发展,5月5日,省教育厅印发了《甘肃省农村幼儿园基本办园标准(试行)》。该《标准》对幼儿园的设置和规划,办园规模和班级人数都做了明确规定。

  《标准》指出,幼儿园规划布局设置应按照“因地制宜、规模适度、简约实用、就近入园、方便接送”的原则,根据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学前教育发展及当地建设总体规划的要求,结合人口密度、生源发展趋势、地形地貌、交通、环境、服务半径等因素综合考虑,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精准建设。

  幼儿园选址应选在地质条件较好、环境适宜、交通方便、场地平整、排水通畅、日照充足、空气流通、远离各种污染源的地段。避开不利于儿童身心健康成长和危及儿童安全的场所。幼儿园建设应安全、实用、节俭,有相对独立的园舍、场地,有独立的出入口,有围墙、大门和传达(警卫)室。依托小学校舍办园的,园舍、活动场地等应保持相对独立,严禁使用危房。

  《标准》要求,幼儿园应合理控制规模,以1-3个班为宜,原则上不超过6个班。人口较多的行政村,可根据就近入园的原则,分村简托、布点。幼儿园可按幼儿年龄分别编班,其中小班(3-4周岁)一般不超过25人,中班(4-5周岁)一般不超过30人,大班(5-6周岁)一般不超过35人。可混龄编班,混龄班一般不超过35人。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减班级人数,每班增减一般不超过5人。幼儿园用地面积应根据规模和当地实际确定。其中,生均用地面积一般不低于7㎡,生均室外活动场地面积一般不低于3㎡。活动室应配备与幼儿身高相适应的桌椅、玩具柜、图书架及安全饮水设备,并选择配备一定数量的玩具、乐器和音响设备等。环境布置及所使用的物品不能有突出的尖角。教玩具配备应符合国家标准,安全环保,满足幼儿活动需要。图书数量生均不少于3册,教玩具生均不少于5件,教师用书等不少于6种。每班至少配备1名专任教师和1名保育员,或2名专任教师。专任教师应具有国家规定的合格学历及教师资格证,保育员应取得相应资格证。

  同时,幼儿园要科学合理地安排幼儿一日生活活动,每天户外活动一般不少于2小时。严禁使用小学教材和不规范用书。幼儿园教育目标、内容、形式等应与小学严格区分,切实防止和纠正“小学化”倾向。另外,农村幼儿入园要坚持“就近就便”,原则上不使用校车。严禁租用个人车辆、无牌无证、报废车辆、货车、农用车等车辆接送幼儿上下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