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公布2015年高考填报志愿及录取时间

28.05.2015  12:15

5月27日,省招办下发了《2015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今年,我省高考志愿分两次填报,录取“”的不同,填报志愿也与去年略有不同。第一次填报:6月25日20:00至27日20:00;第二次填报:8月6日20:00至8日14:00。

今年将进行两次网上填报志愿

2015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继续采取网上填报志愿方式,部分批次投档录取实施大平行志愿。实施大平行志愿的本科一批(F段)、本科二批(H段)、本科三批(J段)和高职(专科)批(M段)设置“A、B、C、D、E、F”6个平行志愿。每个志愿院校设置6个专业选项。不实行大平行志愿的均实行“1+1”顺序志愿(1个第一志愿和1个第二志愿,下同),本科一批自主选拔招生段(E段)除外。每个志愿院校设置6个专业选项。体育、艺术类各批次志愿设置为“1+1”顺序志愿。

今年我省高考志愿分两次填报,第一次填报:6月25日20:00至27日20:00。填报批次为:本科提前批(含体育艺术类本科一批)、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含体育艺术类本科二批、中职生本科(二本以上院校)批〕。直招士官生、甘肃警察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的残障生(不参加高考)志愿参加第一次填报志愿。志愿填报在本科二批后单独设置的页面。

第二次填报:8月6日20:00至8日14:00。填报批次为:本科三批〔本科三批文理类、中职生本科(三本院校)批〕、高职(专科)批〔含体育艺术高职(专科)批、中职生高职(专科)批〕。

分批次按科类填报志愿

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按考试科目类别分:理工类、文史类、体育(文/理)类、艺术(文/理)类、中职生类等。理工类、文史类考生应分批次按科类填报志愿。体育(文/理)类和艺术(文/理)类的考生既可填报体育艺术类院校及专业,也可填报普通类文理院校及专业;但同一批次内只能选定一类,体育、艺术类志愿不能与普通文理类志愿交叉混报。

藏文民语类考生可根据“双记总分”办法产生的两种总分成绩,考生结合考试成绩、本人意愿自行决定填报普通类高校或民语类高校志愿。

参加艺术特长生、自主招生及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志愿填报在本科一批自主选拔招生段(E段)。符合三类自主招生条件的考生只能根据自身情况填报其中的一类志愿。

填报直招士官生、甘肃警察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的残障生(不参加高考)志愿的考生,志愿填报在本科二批(I段)后单独设置页面。

凡填报定向招生专业的考生,录取后须与招生学校和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

将征集8次志愿

今年我省高考志愿征集的批次除本科提前批次(C段、D段)、本科一批(E段)、高职(专科)批(L段)等3个批次4个段不实行征集志愿外,其它批次其它段均实施征集志愿。

征集的次数及范围:本科提前批:A段(1次):征集控制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B段(1次):征集控制线下20分(含20分,下同)以内的考生。

本科一批:F段和G段(1次):征集控制线下20分以内的考生,G段征集后如生源不足,按规定适当降分。

本科二批:H段和I段(2次):第一次征集控制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第二次征集控制线上未被录取和线下20分以内的考生。I段征集后如生源不足,按规定适当降分。

本科三批:J段和K段(1次):参照线上未被录取和线下30分以内的考生。K段征集后如生源不足,按规定适当降分。

高职(专科)批:M段和N段(2次):参照分数线上(一次性划定参照分数线)未被录取的考生。N段征集后如生源不足,按规定适当降分。

使用统考成绩的体育艺术类各批次各段征集1次志愿,征集志愿的具体实施办法按体育艺术类录取工作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征集志愿的设置为,填报志愿实行大平行志愿的本科一批(F段)、本科二批(H段)、本科三批(J段)和高职(专科)批(M段)征集志愿时仍设置“A、B、C、D、E、F”6个平行志愿。每个志愿院校设置6个专业选项。填报志愿实行顺序志愿的本科提前批(A段、B段)、本科一批(G段)、本科二批(I段 )、本科三批(K段)、高职(专科)批(N段)征集志愿时仍设置“1+1”顺序志愿。每个志愿院校设置6个专业选项。体育、艺术类征集志愿设置为“1+1”顺序志愿。

实行大平行征集志愿投档模式按院校计划缺额数的100%比例投档。征集志愿后,原填报志愿作废,二次征集后第一次征集的志愿作废,录取程序将按最新征集的志愿投档。

7月6日开始录取

今年我省高考录取依然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录取7月6日开始,8月26日结束。全省录取分数线将分三次确定,三次公布。

第一次:6月23日左右,在公布高考文化课成绩时,同时公布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和民族院校本科的文、理科最低控制分数线;

第二次:在体育、艺术类本科志愿汇集后,公布艺术类本科一批(二本以上院校)、艺术类本科二批(三本院校)、体育类本科一批(二本以上院校)、体育类本科二批(三本院校)和中职生本科(二本以上院校)批分数线;

第三次:在本科三批,中职生本科(三本院校)批、高职(专科)批和体育艺术类高职(专科)志愿汇集后,公布本科三批、中职生本科(三本院校)批、高职(专科)批文理类参照分数线,体育艺术类专科和中职生高职(专科)批参照分数线。

预科、定向生等降分录取

本科提前批次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省属院校(C段),如计划地生源不足时,可按照考生志愿和成绩在批次控制分数下40分以内(含40分)发档,确保招生计划顺利完成。地方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D段),如院校生源不足时,可按照考生志愿和成绩在批次控制分数下40分以内(含40 分)发档,确保招生计划顺利完成。

预科生招生录取安排在本科一批其它类段(G段)、本科二批其它类段(I段)、本科三批其它类段(K段)和高职专科批(N段)进行。预科生的投档线参照普通类计划招生录取批次控制分数线:高于批次控制分数线的院校,按院校提档分数线为参照点投档;未完成计划的院校,按批次控制分数线为参照点投档;征集志愿后,仍按批次控制分数线为参照点投档。

本科预科班录取分数线最低分不得低于相应批次高校提档线(控制线)下80分;专科预科班录取分数线最低分不得低于相应批次高校提档线(控制线)下60分。

定向生录取降分幅度按教育部规定执行。如招生院校在调档分数线下20分以内、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不能完成任务时,可将定向计划转为非定向计划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