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陇原青年创新创业人才(团队)推荐工作的通知

12.08.2016  06:37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各学院(教学部),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中央《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9号)关于“改进人才教育培养模式,探索形成以创新创业为导向的人才培养机制”要求和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16年陇原青年创新创业人才(团队)推荐工作的通知》(甘组明电〔2016〕43号)精神,现就做好2016年度人选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及要求

为体现集中资金办大事原则,2016年全省计划遴选50名左右有发展潜力的青年学术技术骨干,5个左右具有较强创新创业能力的青年学术技术团队重点资助,具体推荐条件及要求如下:

1. 推荐范围。 在全省重点产业、重点学科从事科技研发和教学科研工作并取得一定成绩,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学术技术骨干或团队负责人。人选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年龄在32周岁以下、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对在全省紧缺急需领域取得科研成果的优秀人才或团队带头人,若其科研成果应用性强,具有向实用型产业转化潜力,即将进行中试或初级市场推广的,可适当放宽年龄、职称限制。

2. 推荐要求。 推荐的人选(团队)要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和战略部署,注重推荐能助力地方精准扶贫、“一带一路”经济文化建设等事业发展,具有科技创新能力的应用型人才(团队)。优秀青年人才较为集中的创新创业项目,也可以团队形式上报。符合条件的甘肃省领军人才、“西部之光”访问学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3. 推荐名额。 省属高等院校原则上推荐名额不限。

二、推荐方法及程序

1. 组织申报。 请各单位按条件要求及时通知科技人才并组织好推荐人选,推荐个人的填写《陇原青年创新创业人才个人项目申报表》(附件1),推荐团队的填写《陇原青年创新创业人才团队项目申报表》(附件2)。为确保推荐人才能够入选,请对推荐的人选(团队)进行把关,确保质量。

2. 审查和评审。 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会同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对各单位推荐人才(团队)进行初选,确定初步推荐人才,报领导小组组长审定后上报。省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依据申报条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审查通过的,提交专家学者和相关负责同志组成的评审委员会,对人选专业水准及所申报的资助项目进行评审,提出评审意见。

3. 审批确定。 根据评审结果,省委组织部按程序研究确定最终入选人选。

4. 监督考核。 按照《关于实施“陇原青年创新人才扶持计划”的意见》(甘组通字[2008]46号)要求,为加强对项目执行和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省委组织部将对2016年入选项目进行随机抽查考核。

同时,对2015年度入选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考核,并填写《“陇原青年创新人才扶持计划”项目年度考核表》(附件3),报组织人事部组织处。

三、其他事项

人选推荐报告及附件1、2一式3份, A4纸双面打印,附件3一式1份,以上材料均附电子版,于2016年8月16日前报组织人事部组织处(办公楼408)。

联 系 人:李岁成

联系电话:0931-7632460   15002581619

附件

1.陇原青年创新创业人才个人项目申报表

2.陇原青年创新创业人才团队项目申报表

3.“陇原青年创新人才扶持计划”项目年度考核表

 

组织人事部组织处

2016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