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西2016年问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不力问题154起

02.03.2017  12:37

  2016年,定西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能,全面落实从严治党各项要求,从严问责追责,共问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力问题154起,处理209人,其中给予党政纪处分62人。

  定西市坚持把构建责任清晰、任务明确的责任体系作为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有力抓手,针对不同部门不同单位实际,紧盯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和关键岗位,在全市持续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先后排查风险点2057个,制定防控措施2955条,健全完善制度452项,并细化开列“清单”,严格划定“必须为”和“不可为”的界限。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实行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签字背书”,在市、县、乡三级构建起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目标责任体系。市委主要领导认真落实约谈制度,多次约谈县区党委、政府班子成员和市直单位“一把手”,提要求、靠责任、传压力。

  持续推进“三述”工作,年内26名县区和市直部门党政“一把手”向市委全委会作了“三述”报告。以贯彻落实省委“3783”主体责任体系、“866”衡量检验标尺和“111”督查落实细则为重点,由市委领导带队,对全市各级各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和考核,构建起了自上而下的压力传导机制,压紧压实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扣问责机制,严格实行“一案双查”,不断加大问责追究力度,推动形成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常态化机制。对扶贫、河道采砂、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失职失责问题进行严肃问责,给予党政纪处分374人,约谈48人。强化考核成果运用,对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中,被确定为“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的13名党员干部进行了责任追究。(通讯员张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