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公示的通知

20.10.2015  19:20

 

  根据《中共甘肃省委关于抓好“工作落实年”的意见》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情况公示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厅2015年重点工作、责任分工及第三季度工作进度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省建设厅办公室(单位需盖公章,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从公示之日起至12月31日 联系电话:0931-4609750 联系地址:兰州市中央广场1号省建设厅办公室 邮      编:730030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10月13日   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时限及责任公示表   单位: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序号 工作任务 具体内容 总目标 重点举措(第三季度)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 配合单位
1 开展敦煌、玉门等17个“多规合一”试点县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试点工作。 按照全省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的总体要求,推进规划体制改革,委托规划设计单位开展“多规合一”调研和有关技术标准的制订,并要求敦煌、玉门等7个试点县(市)先期开展 “多规合一”编制工作,逐步全面推进17个试点县(市)“多规合一”编制工作。 制订印发《甘肃省新型城镇化试点“多规合一”课题研究和规划标准体系编制(试行)》。 在敦煌、玉门等17个试点县(市)推动 “多规合一”规划编制,解决市县规划、内容冲突、缺乏衔接协调等突出问题,形成一个县市一本规划、一张蓝图,创新规划管理,用于指导引领全省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 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和实地调研,指导督促各“多规合一”试点县市全面开展“多规合一”规划编制的框架思路和规划成果的编制工作。 梁文钊 任春峰 规划处 村镇处 城建处 总工办
2 全面推进省级17个县(市)、30个镇(乡)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指导金昌市国家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 加快推进户籍、土地、资源、投融资、财政、社保等方面的改革,完善道路、绿化、住房、市场、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商业、旅游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着力增强城镇综合功能和人口、产业吸纳能力,提高社会保障能力。 确保试点县(市)、镇(乡)完成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提高2%以上等省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提出的评价指标要求;把试点县(市)和试点镇(乡)初步建成特色鲜明的新型城镇化示范区。 1.7月10日,根据省政府批转文件要求,下文组织各市州试点县镇参加中国新型城镇化论坛及项目洽谈会。 2.8月20日,召开全省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座谈会,会议介绍了国家近期关于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总体部署和政策要求,通报了全省推进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安排部署近期试点重点工作任务。省公安厅等5个省直部门,高台县等4个新型城镇化试点县,甘州区党寨镇等5个试点镇做了交流发言。 梁文钊 发展处 规划处 城建处 村镇处 保障处 总工办
3 完成农村危房改造任务14万户 全力完成省政府下达的14万户农危房改造任务;指导和帮助各市州加强农村危房改造管理。 从2015年开始,每年完成建档立卡农村贫困户危房改造14万户,到2017年完成包括庆阳、平凉、会宁革命老区14.9万户在内的42万户农村贫困户危房(危窑)改造任务;到2019年,全面完成建档立卡的63万农村贫困农户危房改造任务。   至9月底,全省农村危房改造开工17.12万户,开工率78.5%,竣工11.12万户,竣工率51.2%,完成投资72.9亿元。 1.围绕重点目标,确保满足贫困地区任务需求。在年度危改计划安排上重点支持贫困地区,优先解决革命老区,兼顾民族地区。 2.认真动员安排,确保思想认识一致统一。成立了厅精准扶贫工作小组,召开了全省革命老区和民族地区工作推进会,全省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推进会。 3.精心研究实施,确保危改任务落到实处。组织开展了农村危房核查核实工作,对每户贫困户危房都建档立卡,研究制订了农村危房改造分市州、分年度实施计划,明确了完成63.35万贫困户危房改造任务的“时间表、任务书、作战图”。下发了《甘肃省农村危房改造实施精准扶贫的意见》,对补助对象认定、质量安全管理、资源整合和技术指导服务等方面提出了具体措施。8月初,组织开展了全省精准扶贫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督查,督促任务落实。 刘永堂 村镇处 安质局
4 新建公共租赁住房4.08万套 根据国家保障性安居工程协调小组与省政府签订的《2015年住房保障工作目标责任书》,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工任务157796套,其中实施棚户区改造116195户(含新增棚改任务1.8053万户)新增公共租赁住房40753套,新建经济适用房及限价商品房848套。 确保在2015年年内全面按时完成棚户区改造和新建保障性住房开工任务,开工率达到100%。 截至9月底,全省实施棚户区改造和保障性住房12.94万套(户),开工率为82%,其中保障性住房3.72万套,开工率89%;棚户区项目开工9.21万户,开工率79%。基本建成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和保障性住房6.58万套,基本建成任务完成率108%;完成投资206.6亿元。全省落实到位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69.9885亿元。 1.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先后4次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保障性住房和棚改进度督查工作,对进展缓慢的项目“挂牌督办”、逐一销号,为确保今年纳入目标管理的棚改项目100%开工,对进展太慢的3个市启动约谈问责机制。 2.是加快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下发了《关于做好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工作的指导意见》,督促各市州、县市区积极探索用货币化模式解决住房保障问题的新路径,从“补砖头”到“补人头”,大力推进货币化安置创新棚户区改造发展方向。 3.积极拓宽融资渠道。进一步放宽申报条件,建立棚户区改造项目行政审批快速通道,加快项目进度;调整贷款资金货币化安置比例,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率达到31%。 郭明卿 保障处 相关处室 (单位)
5 实施棚户区改造11.6195万户(含新增棚改任务1.8053万户)
6 推进甘肃省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区建设 1.指导各市州加大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及污水再生利用工作力度,力争完成目标任务; 2.政府投资的国家机关、学校、医院、博物馆、科技馆、体育馆等建筑,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大型公共建筑按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审查,符合相关政策要求的兰州市的保障性住房按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审查、建造;新建建筑严格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施工阶段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比例达到97%以上。 1.到2015年度,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力争达到100%;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率力争达到40.02%; 2.政府投资的公共建筑,大型公共建筑以及符合相关政策要求的兰州市的保障性住房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新建建筑施工阶段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比例达到97%以上。 1.7月3日在平凉召开了全省循环经济暨现场观摩交流会,通报了各地循环经济开展情况和2015年全省建设领域循环经济暨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工作执法督察情况。 2.开展建设领域循环经济自查工作。 3.代省政府办公厅向兰州市等11个循环经济工作进展缓慢的市州草拟了《抄告通知》,指导各地推进建设领域循环经济工作各项工作。 4. 为进一步督促各地完成年初制定的污水再生利用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指标,下发了《关于报送全省建设系统循环经济工作完成情况的通知》、《关于全省城镇污水处理设施2015年第二季度建设和运行情况的通报》。 5. 为推进我省绿色建筑工作,开展了绿色建筑专项检查,下发了《关于全省绿色建筑工作情况专项检查的通报》。 刘永堂 郭明卿 蔡林峥 胡松涛 城建处 科教处 保障处 总工办 各市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