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通知

25.04.2016  21:11

各学院党委、党总支,各教学单位:

按照省委组织部《关于2016年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通知》(甘组通字〔2016〕32)号)精神,为进一步做好年轻干部培养工作,优化基层公务员队伍结构。现将做好组织报名和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调计划

2016年,甘肃省计划招录选调280名,其中,从清华大学等5所省外高校定向招录应届毕业生22名;国内公办普通高校(不含独立院校)全日制应届毕业博士、硕士研究生83名;“985”、“211”工程院校和省内公办普通高校(不含独立院校)全日制应届毕业本科生75名;基层工作满2年的大学生村官100名。

分市(州)招录名额详见《甘肃省2016年选调生招录名额分配表》(附件1)。

二、选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学习成绩优异,有志于从事党政工作,志愿到基层单位、边远地区和艰苦环境锻炼成长。

3.应届毕业本科生须同时具备:①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截至报名时);②综合考评名次列本专业前四分之一;③能如期获得毕业生、学位证(2016年7月1日之前)。应届毕业博士、硕士研究生须具备以上条件中的①③两项。

应届毕业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7年7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生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90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未受过纪律处分,无定向、委培、签约单位;服从组织分配。

5.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三、招录工作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根据目前各市(州)行政编制空缺情况,应届毕业生按照《甘肃省2016年选调生招录名额分配表》(附件1)自愿选择1个市(州)报考。

2.报名办法。本人申请:各学院党组织按照所分配的推荐报考名额《2016年各学院本科毕业生选调生推荐人选名额分配表》(附件4)(应届毕业博士、硕士研究生没有名额限制,但须符合上述条件)和选调条件,认真开展宣传和组织报名、资格初审。各学院党组织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统一由本科教学秘书于4月28日下午5:00前将《报考甘肃省2016年选调的应届毕业优秀大学生基本情况一览表》(附件2)(本科生与研究生分别总汇)和学院党组织签注意见、加盖公章的《甘肃省2016年选调应届毕业优秀大学生报名推荐登记表》(附件3)以及每位考生一寸彩照两张(背注学院,姓名)报学校组织人事部组织处(办公楼406)。(附件2、附件3附电子版,其中附件3的电子版统一以“学院+姓名”命名。)请报名考生勿随意更改表格格式或删除表格内容,附件3报名推荐表表格一律用四号仿宋填写,空格填不下的可适当缩小字号;附件2用宋体11号填写。

各学院党组织要积极与行政协商做好此项工作,公示前要充分征求班子成员的意见;加盖公章上报前要与一把手院长商量确定。

3.甘肃省2016年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报名推荐登记表“照片”栏内不粘贴照片,考生须提供一寸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片电子版(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命名格式统一为姓名+身份证号),由各学院按照本科生、研究生与其他材料一并分类统一打包报送。文件包名为×××学院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本科生材料(内含照片文件包、基本情况一览表文件包、报名推荐登记表文件包)、×××学院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研究生材料(同前)。

本科教学秘书应对报名推荐登记表中毕业生填写的信息及格式认真审核,并就政治面貌等相关信息及时同党务干事沟通,在确保准确、规范后交学院党组织审核签字。学院党组织负责人应严格审核把关。同时,研究生相关信息由研究生处会同学院审核。

(二)资格审核和考试

1.学校报名推荐工作由组织人事部组织处和招生就业工作处负责,在对各学院推荐报考毕业生的资格条件复审后报省委组织部。甘肃省委组织部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填报信息等进行审核。5月中旬,通过甘肃组工网(http://www.gszg.gov.cn)公布审核结果,报考人员于5月19日9:00—5月22日8:00通过甘肃省人社厅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5月22日组织进行公务员录用考试。

2.应届毕业生考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

3.2016年选调生招录考试考务工作委托第三方专业考试机构组织实施。省委组织部负责宏观指导和综合协调,不命题、不阅卷、不登分,不参与考务工作,按照第三方专业考试机构提供的考试成绩确定拟录用人员。

(三)公布考试成绩和拟录用人员名单

1.按照应届毕业研究生、应届毕业本科生和报考市(州),分别依据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录用人选。不同类别、不同市(州)之间不调剂,不补录。

2.6月上中旬,通过甘肃组工网和省人社厅网站公布考试成绩和拟录用结果,并通知体检和资格复审等相关事宜。

(四)体检及资格再审

7月上旬,组织拟录取人员进行体检和资格再审。

资格复审主要内容:①是否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与身份证信息是否一致;②核实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身份。

体检和资格审核合格者,按规定程序确定为2016年甘肃省委组织部选调的优秀大学毕业生。体检和资格复审等环节取消录取资格及考生中途自行退出出现缺额的,不调剂、不补录。

四、岗位安排及日常管理

1.选调生在所报考录用市(州)范围内安排工作岗位,一般安排到基层一线工作并向贫困县(市、区)倾斜,8月份全部到岗工作。

2.应届博士研究生可安排到市(州)直部门单位,应届硕士研究生可安排到县(市、区)直部门单位,但有计划地安排他们到基层一线锻炼。应届毕业本科生全部安排到乡镇。

3.新录用选调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4.分配到乡镇的选调生在乡镇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因公开遴选等特殊原因调离的,应至少服务满2年。

五、其他事宜

1.此次报名推荐工作时间紧,请各学院党组织严格按照推荐名额和资格条件,认真做好组织报名和资格初审工作,并按时报送《基本情况一览表》和《毕业生报名推荐登记表》。

2.请各学院党组织认真解答学生提出的疑问或由学生直接电话、当面咨询组织处,尤其要做好文件精神的解释工作,要求符合资格条件的报考学生,审慎选择填写要报考的市(州)。同时,应避免因体检不合格和考生中途自行退出造成名额浪费。

组织人事部组织处联系人:杨帆,电话0931—7631137(或6137)

 

附件:

1.甘肃省2016年选调生招录名额分配表

2.报考甘肃省2016年选调的应届毕业优秀大学生基本情况一览表

3.甘肃省2016年选调应届毕业优秀大学生报名推荐登记表

4.2016年各学院本科毕业生选调生推荐人选名额分配表

5.情况一览表样表

6.报名推荐登记表样表

 

                                                                                            组织人事部组织处  招生就业工作处  研究生处

                                                                                                    2016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