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起甘肃省将施行宪法宣誓制度

04.12.2015  08:46

人民网兰州12月4日电(高增硌)3日下午,实施《甘肃省组织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新闻发布会在兰州举行,该办法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甘肃省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宁金辉介绍,建立宪法宣誓制度,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为确保该制度在甘肃省有效实施,省人大常委专门起草制定了《甘肃省组织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于2015年11月27日审议通过。

甘肃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委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办副主任楚才元表示,《甘肃省组织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的颁布实施,对于确保宪法宣誓制度在甘肃全面、规范、有效实施,激励和教育全省国家工作人员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加强宪法实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据了解,建立宪法宣誓制度,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2015年7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以下简称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并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对宪法宣誓的适用范围、誓词内容和国家层面宣誓活动的组织机关、组织形式等作出了规定,并在《决定》第九条中明确要求:“宣誓的具体组织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参照本决定制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据介绍,该办法共分为十条,包含适用范围、宣誓誓词、宣誓活动的组织等方面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