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局经济林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兰州)质检中心完成2014年资质认定获证实验室自查工作

30.06.2014  11:52

根据《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开展2014年资质认定获证实验室自查和重点抽查工作的通知》(甘质监认[2014]123号)文件精神,质检中心结合《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国认实函[2006]141号)的相关内容,专门集中时间、人员对照《2014年资质认定获证实验室自查表》要求,逐条、逐项、逐内容的组织开展实验室自查,并对自查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了整改,如期上报了工作报告,圆满完成了各项自查任务。

此次自查主要涉及检验检测活动的合法性,管理体系的诚信可靠性、有效性以及质量保证条件的规范性3个方面,涵盖了法律地位和法律责任追溯、资质认定证书有效性、检验检测资源真实性、对外出具的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真实可靠性、诚信服务监督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检验检测报告规范性、整改报告、内部审核报告和管理评审报告的真实有效性、设施及环境条件满足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或标准的要求、文件管理程序的建立和维持、设备管理和样品管理的规范实施等共30项内容。

本次自查,是对中心管理工作和检测行为的一次全面详实的自我剖析,促进了中心管理水平和能力的进一步提升,中心将以此为契机,切实抓好各项工作,不断提高整体服务能力、服务质量与管理水平,为我省经济林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省林业工作站管理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