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资产报废申报工作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
根据《甘肃政法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2014年资产报废工作安排如下:
1、请各单位对本部门管理的资产进行认真清查和核对,对耐用期满,失去使用效能或耗损严重,无修复价值的办公家具和仪器设备进行鉴定和筛选。
2、各单位对筛选出拟报废的资产按照附件表格认真填写,要求按照800元以下、800元(含)至10000元、10000元(含)以上价值类别分表填写,清单要求对资产编号、名称、型号、单价、购置日期等项如实填写。
3、各单位在工作中如需查询资产明细和询问相关工作,请直接与国有资产与后勤管理处国有资产管理科杨兵联系,电话:7601608。
4、各单位对附件报表填写完成并签字盖章后于2014年6月20日前交国有资产与后勤管理处。
5、各单位对申报拟报废的资产要统一整理存放,不得随意处置。
6、各单位拟申报报废资产中有帐无物的,须填写《甘肃政法学院丢失资产明细表》。
7、国有资产与后勤管理处将会同学校有关部门对各单位申报拟报废资产进行鉴定论证,对确需报废的资产,提交学校有关会议。
资产报废申报工作本年度只此一次,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做好筛查申报工作。
特此通知。
国有资产与后勤管理处
201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