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西部之光”访问学者选派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各学院(教学部),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甘肃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西部之光”访问学者选派推荐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15年度人选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派推荐对象和条件
“西部之光”访问学者2015年度全省计划选拔25名我省需要重点培养的青年科研骨干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其中4个名额专门用于培养甘南、临夏少数民族人才。省委组织部分配给我校2个名额。请学校各有关单位根据条件,推荐1名符合条件的人选作为学校初步推荐对象。
推荐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献身西部的精神,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2.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有扎实的专业基础和较强科研能力,在教学科研一线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学术技术骨干;
4.拥有独立的科研课题或者是科技创新团队的组成人员;
5.年龄在4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二、选派程序
“西部之光”访问学者选派工作按照按需培养、双向选择的方式进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以下选派程序:
1.个人申请。各单位通知符合条件人员填写《“西部之光”访问学者申请表》(见附件),其中“拟选择的导师姓名及单位名称”项不填写,需要另附页填写,可最多填报2个意向;
2.单位推荐。各相关单位依据申报条件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初审,并在“原工作单位意见”栏加注推荐意见;
3.学校审核推荐。组织人事部汇总报名推荐人员名单,并会同相关单位提出拟推荐人选名单,提交学校审定后上报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相关要求
1.请初步推荐对象按要求填写申请表,一式3份用A4纸双面打印,并附电子版,于 2015年5月7日18点前报组织人事部组织处办公室(办公楼406室),逾期视为弃权。
2. 各单位推荐人选暂不粘贴和提供照片,待正式人员确定后再电话通知。
3. “西部之光”访问学者全脱产学习培训时间1年(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请相关单位及申请人提前妥善安排教学科研工作,并按要求履行请假手续。
未尽事宜请与组织人事部组织处办公室联系。
附件:“西部之光”访问学者申请表
组织人事部组织处(代)
201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