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公布2015年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
原标题:兰州市公布2015年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
19项收费被取消、停征或减半
中国甘肃网6 月15 日讯 据西部商报报道(记者熊园欧阳海杰)昨日,记者从兰州市物价局获悉,为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管理,有效制止各种乱收费,根据国家以及我省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调整、取消(停止征收)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情况和相关文件要求,近日,兰州市物价局对截至2015年5月31日兰州市执行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进行清理,经清理审核,在《2014年兰州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目录》的基础上,编制了《2015年兰州市执行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2015年兰州市执行的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和《兰州市取消、停征、免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其中,包括高中毕业生会考费等在内的8项收费被取消,包括采矿登记收费在内的5项停征,另外还有包括土地登记费等在内的6项收费针对非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构免征、针对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构减半征。
A.收费标准有上下限的一律按照下限收取
记者了解到,《目录》中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为截至2015年5月31日兰州市正在执行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
根据兰州市财政局、兰州市物价局联合印发的通知,目录清单之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各县(区)和市级行政事业单位一律不得执行,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有权拒绝缴纳。收费标准有上下限的,一律按照下限收取。新增、调整或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应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财政部门将会同物价部门及时更新目录清单内容。各县区财政局、价格主管部门应按照《目录》格式,编制本行政区域内正在执行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在本行政区域内公布。
B.不得以其他名目变相继续收取
两部门要求,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要严格执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管理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实行中央和省两级审批制度。市(州)、县(市)财政、价格主管部门均无权审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市(州)、县(市)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一律取消。
各有关部门及单位对公布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绝执行,不得以其他名目或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方式变相继续收取。同时,按规定到原核发票据的财政部门办理票据缴销手续。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清欠收入,应按照财政部门规定渠道全额上缴国库。对拒不执行和纠正的单位,将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收费目录公布后,为确保清理工作落到实处,兰州市财政局、物价局将抽调相关人员,组成专项检查组,对各县区和市级有关单位进行检查。对超出目录范围自行设立收费项目、超标准、超范围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问题,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兰州市此次公布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不包括省上垂直管理的兰州市地税局、兰州市国税局等部门的收费项目。
C.取消、停征或减半征收共19项
在《2015年兰州市取消、停征、免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中,记者注意到在包括交通、城建、教育、卫生、人社、技术监督、工商、其他部门在内的八大类收费项目中共取消8项,停征5项,非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构免征、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构减半征收6项。
具体来说,取消的8项分别为汽车驾驶员培训管理牌证工本费(学员结业考核费、学员结业考核费)、征地管理费、高中毕业生会考费、独生子女病残儿医学鉴定收费、医疗机构执业登记费(地州市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县区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机构设置评审费(地州市卫生行政部门批准设置的、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批准设置的)、兰州市社会保障卡(IC卡)工本费、货物原产地证明书费。
停征的5项为采矿登记收费、矿产资源勘查登记费、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费、企业注册登记费、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
非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构免征、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构减半征收6项分别为房屋所有权登记费(住宅、非住宅)、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土地登记费、土地闲置费(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经批准的非农业建设占用的耕地)、土地复垦费、耕地开垦费(实际用地面积缴纳)。
取消的8项
汽车驾驶员培训管理牌证工本费(学员结业考核费、学员结业考核费)
征地管理费
高中毕业生会考费
独生子女病残儿医学鉴定收费
医疗机构执业登记费(地州市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县区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
医疗机构设置评审费(地州市卫生行政部门批准设置的、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批准设置的)
兰州市社会保障卡(IC卡)工本费
货物原产地证明书费
停征的5项
采矿登记收费
矿产资源勘查登记费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费
企业注册登记费
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
非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构免征、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构减半征收6项
房屋所有权登记费(住宅、非住宅)
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土地登记费
土地闲置费(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经批准的非农业建设占用的耕地)
土地复垦费
耕地开垦费(实际用地面积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