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科技厅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2016年第八次学习会
8月23日下午,省科技厅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2016年第八次学习会,传达学习了省委十二届第十七次全体会议精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6年上半年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情况的报告》,中央纪委党风政风监督业务培训班精神,部分省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座谈会和7月28日省委常委会议精神。组织学习了《甘肃省实施〈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办法(试行)》和《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的实施意见》及19个配套文件。书面印发了《关于对厅系统党组织建设进行分析研判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调研督导情况的通报》和《省科技厅直属单位业务工作分析研判报告》。
会议由厅党组书记、厅长李文卿主持,厅领导、厅机关各处室主要负责人和厅属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共41人参加学习会。
省科技厅党组理论中心组2016年第八次学习会会议指出,今天会议传达学习的主要内容,厅党组在8月18日党组会上已进行了传达学习,中心组再次进行传达学习,足以说明其重要性和必要性,大家对此要高度重视。会后,各单位要立即组织干部职工进行认真传达学习,按照中央和省委的安排部署,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一步强化干部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紧固思想“总阀”;要贯彻落实好省委十二届十七次全会精神,进一步打牢向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看齐的思想基础,推动全省科技工作持续健康发展;要强化责任担当,对照省委“3783”主体责任体系和“866”评价检验标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班子成员对分管范围的情况掌握要做到深、细、实,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责任担当,把压力传导到位,确保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见到实效。
会议要求, 一要持之以恒抓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厅系统各级党组织紧盯工作目标、聚焦主要内容、围绕中心任务,根据学习教育实施方案,坚持做到深刻领会,准确把握,确保主题不变,镜头不换,确保“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有力有序有效开展。为进一步加强对学习教育的督促指导,厅“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指导小组办公室在对第一、第二次学习研讨材料进行分析研判的基础上,7月份抽调厅直属机关党委和纪委委员,组成4个督导组对全厅系统“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展情况进行了督促检查并对基层组织建设情况进行了分析研判,第8次厅党组会上听取了全厅系统“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情况。厅办公室根据各单位上报的上半年工作总结和平时掌握的情况,对各单位业务工作进展和重点任务完成情况也进行了分析研判。相关的分析研判和调研督导情况报告以书面材料印发各位中心组成员,请大家会后对这两份报告认真研究,对提出的问题高度重视,逐一对照检查,认真分析原因,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进行整改,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基层组织建设和业务工作抓紧抓实抓细,抓出成效。下一步的学习教育,我们要注重结合刘云山同志在部分省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和省委十二届十七次全会精神,学好系列讲话、围绕中心工作、注重解决问题、加强督查指导,在完成“规定动作”的同时,要创新学习教育的方式方法和内容形式,要旗帜鲜明地提出,把“学”的成效体现在持续转变工作作风上、体现在发挥党员先锋作用、做好本职工作上,凝聚建设创新型甘肃的智慧和力量,努力推动全省科技创新走在前列。 二要深入学习省委十二届十七次全会精神。 省委十二届十七次全体会议是在“十三五”发展开局之年的关键节点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王三运书记所作的报告和重要讲话充分表明,省委常委会团结带领全省各级党政组织和广大干部群众,凝心聚力打好“十三五”发展开局战,全省呈现出经济平稳发展、改革有序推进、开放不断扩大、民生持续改善、社会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充分体现了省委常委会在贯彻中央决策部署上的坚定有力,充分体现了省委常委会践行新发展理念的高度自觉,充分体现了省委常委会准确把握全局走向、从容应对风险挑战的执政能力,充分体现了省委一以贯之抓落实的力度和韧劲,更加坚定了我们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创新型甘肃的信心和决心。全厅系统要通过深入学习贯彻全会精神,进一步增强推进科技创新改革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更好地认识大局、把握大势,按照省委确定的把牢“一条红线”、贯彻“四个全面”、践行“五大理念”、抓好“五个最大”的工作思路,不断增强科技体制改革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提升科技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和引领作用。厅党组成员要带头履职尽责、带头抓好落实,以实际行动影响、带动全厅深入学习贯彻全会精神。厅领导班子成员要按照分工,明确责任目标,既负责分管工作的推进,又抓好分管工作的督促检查,做到工作实施、督促检查两推进。各单位各处室要精心组织传达学习,力求学深学透、融会贯通,使各项工作真正体现省委省政府要求、符合我省科技创新实际、契合人民群众期盼。下一步要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确定的下半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省科技厅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对标对表对台账,跟踪盯办见实效,切实找准落实目标任务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着力破解制约创新发展的各种难题,把心思和主要精力以及聪明才智用在抓落实上,确保干一件、成一件。 三要切实推进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新发展理念的实施意见的任务落实。 《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新发展理念的实施意见》紧紧围绕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提出了积聚转型升级新的动能、增强发展整体性平衡性、构筑生态安全屏障、打造丝路经济带黄金段、增进广大群众民生福祉的五大工作目标和82项工作任务要求,特别是意见中明确的由省科技厅牵头的5项工作任务和省科技厅配合的17项工作任务,为“十三五”科技工作提供了具体遵循和明确指导。在认真学习领会《实施意见》及19个配套文件的基础上,要进一步对接、细化、落实相关任务和措施,制定具体的施工图表,明确具体的责任领导和责任单位,确保每项工作、每条措施有人抓、有人落实。要盯紧工作推进的时间节点,通过跟踪督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动态掌握工作进度,及时提醒、及时鞭策,确保按时序、高质量地落实好相关任务。 四要认真抓好《甘肃省实施〈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办法(试行)》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 全厅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中央纪委党风政风监督业务培训班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提出的新的要求,深刻领会省委颁布《甘肃省实施<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办法(试行)》的意图和重要意义,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高度,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切实抓好《实施办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各级党组织要把学习贯彻《实施办法》纳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组织广大党员特别是党的领导干部把自己摆进去,联系实际逐条学习、深刻把握。各级党组织理论中心组要将《实施办法》列为重要的学习内容,开展专题学习,充分利用厅网站、省科技厅微信公众平台等各种媒体,形式多样、生动活泼地加强宣传,为推动《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营造良好氛围。要把贯彻落实《实施办法》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分级负责,层层抓好贯彻落实。要坚持有权必有责、有责必担当、失责必追究,以此规范党组织工作和党的领导干部言行。要把依规依纪治党的要求,把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担当起来,敢于较真碰硬,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以此进一步唤醒全厅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要按照省委王三运书记提出的关于紧扣严紧硬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具体要求,坚持用“866”重要标尺衡量、评价和检验“3783”主体责任体系落实,做到敢于担当、干事创业、清正廉洁。要把学习贯彻《实施办法》与推动完成中心任务、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党政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列为巡察和督促检查的重要内容,层层传导压力,有效防止“制度空转”、问责不力,确保各项规定落到实处,坚决维护《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五要进一步健全中心组学习的长效机制。 中心组学习是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职学习的重要组织形式,是学理论、议大事、出思路、定决策的重要活动,是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举措,是提高科学决策和依法行政能力的重要途径。中心组学习和中心任务与全局工作紧密相连,事关思想上政治上的高度一致,事关一个领导班子是否坚强有力,事关深化改革大局,极端重要,极为必要,必须要抓紧抓细抓实,形成长效机制。机关党委对今年1-6月份中心组学习的出勤情况进行了统计,统计表已印发给大家。总体上看,上半年中心组学习的出勤情况基本是好的,除开会、出差、双联等工作原因外,绝大多数同志都能积极参加集体学习。大家要继续保持和发扬这种好的传统和作风,积极克服各种矛盾和困难,主动积极参加集体学习。同时要把调查研究贯穿于中心组学习的全过程,真正做到学有所用、以用促学,进一步增强学习实效性,真正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指导工作的科学思维方法和工作方法,转化为切合工作实际的工作思路。厅系统各级党组织也要坚持落实好中心组学习制度,进一步规范学习档案管理和学习报告制度,以中心组学习凝聚人心、指导工作、推动改革。
会议要求,要全面落实7月20日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7月28日省安委会2016年第三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深刻吸取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西沟矿“8·16”重大火灾事故教训,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在全局工作中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居安思危、未雨绸缪,思想上时刻紧绷安全生产这根弦,行动上做好大量过细的工作,坚决杜绝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各单位要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近期主动开展一次隐患排查,特别是对消防设施、电梯、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品等重点领域进行排查,做到责任、预案、时限、人员、措施“五落实”,切实做到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任何一个盲点。办公室要强化对各单位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督促考核,确保安全生产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落实。对责任不落实造成重大事故或严重后果的,纪检部门要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