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党委常委会召开2016年第五次会议
4月20日上午,校党委常委会2016年第五次会议在第一会议室召开。会议传达了全省“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推进会精神,听取了二届二次教职工代表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筹备工作、2016年组织工作要点、2016年统战工作要点、2016年教育事业经费预算等事宜的汇报,讨论了学校《学术委员会章程》、《兰州城市学院领导干部离任经济事项交接实施办法》等制度。省委第一巡视组组长赵正祥参会指导,校党委书记阎晓辉主持会议。
会议宣读了中共甘肃省教育厅党组《关于选调闫述乾等3名同志派驻部分省属高校担任财务总监的通知》。会议指出,根据教育部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和《甘肃省省属高等学校财务总监派出制度暂行办法(试行)》规定,省教育厅向甘肃农业大学、甘肃政法学院、兰州城市学院三所省属高校试点派驻财务总监。经省教育厅党组会议研究决定,闫述乾同志到我校担任财务总监。省教育厅选择兰州城市学院开展财务总监派驻试点充分体现了对我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按照教育厅党组要求,积极支持闫述乾同志到校开展工作。希望闫述乾同志能够充分发挥参与、监督、建议职能,帮助我校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保障学校资金合理使用,防范资金运行风险,更好地推动学校转型发展。
会议传达了全省“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推进会精神,研究了学校《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施方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整改落实方案》。会议认为,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是落实党章关于加强党员教育管理要求、面向全体党员深化党内教育的重要实践,是推动党内教育从“关键少数”向广大党员拓展、从集中性教育向经常性教育延伸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部署,对于巩固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保持发展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激励和动员全校师生党员凝心聚力,促进学校的综合改革、实现学校既定的战略目标具有重大意义。会议指出,全校各级党员要深刻认识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意识,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确保学习教育扎实有效推进。各党总支要根据《兰州城市学院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施方案》要求,帮助各党支部制定学习教育计划,派员参加党支部各项活动,进行全覆盖、全过程现场指导。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要承担起主体责任,管好干部、带好班子,管好党员、带好队伍,从严从实抓好学习教育。党委组织部要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纳入年终考核,作为评定考核干部的重要依据,党委宣传部要运用各类校园媒体,宣传好的做法和经验,引导广大师生党员利用网络自主学习、互动交流,扩大学习教育覆盖面。全校上下都要以学习教育活动的开展为契机,不断加强作风建设,锤炼党性修养,把“两学一做”的学习教育成果切实转化为推动学校各项事业向前发展的强劲动力。会议强调,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延展深化,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重要抓手。党委组织部要根据“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整改落实方案,紧盯“四风”新动向,抓好不严不实问题整改,推动新老问题一同解决。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把整改工作作为履行党建主体责任的重要方面,纳入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着力推动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进一步提升领导班子在新常态下统揽全局、引领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切实把领导班子建设成为政治过硬、本领过硬、作风过硬、廉洁过硬的坚强领导集体。
会议听取了《兰州城市学院2016年组织工作要点(讨论稿)》、《兰州城市学院2016年统战工作要点(讨论稿)》有关事宜的汇报,讨论了《兰州城市学院领导干部离任交接工作办法(试行)》。会议决定,原则同意《兰州城市学院2016年组织工作要点》、《兰州城市学院2016年统战工作要点》、《兰州城市学院领导干部离任交接工作办法(试行)》,会后由党委组织部根据会议讨论情况进行修改,并印发全校,组织实施。会议要求,全校各级党组织要根据《兰州城市学院2016年组织工作要点》,认真贯彻落实校党委党建工作要求,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学校中心工作,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主线,统筹抓好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组工干部队伍自身建设等各项工作,为学校转型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会议强调,巩固和壮大统一战线,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必然要求,对于坚守高校意识形态前沿阵地,推动学校转型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党委组织部要结合中央、省委统战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兰州城市学院2016年统战工作要点》安排,紧紧围绕服从服务学校工作大局,不断凝聚共识、建言献策、同心同行,进一步开创统一战线发展新局面,为学校转型发展提供广泛力量支持。会议指出,领导干部离任交接,是干部在任期届满或任期内调任、转任、免职、辞职及其他原因离开岗位时,对任期内的重要工作、经济责任、干部人事等事项进行交接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干部监督的一项重要内容。党委组织部要切实把干部离任交接工作作为考核提拔干部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建档立卷、跟踪考察、实践检验等措施,充分发挥离任交接在评价使用、管理教育、监督约束干部中的作用,确保接任干部接的明白,避免“新官”不理“旧事”,为学校各项事业健康发展提供清正廉洁的组织保障。
会议听取了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有关情况的汇报。会议决定,同意党委组织部关于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办法,由党委组织部会同财务处根据中央和省上相关规定,尽快明确每位党员的缴费标准,从2016年1月起实行。会议强调,按照党章规定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共产党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根据学校新确立的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办法,进一步提高认识,以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抓好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各级党组织要认真组织党员学习中组部和省委组织部的文件精神,切实增强师生党员的党性观念,不断提高按时足额向党组织交纳党费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会议听取了兰州城市学院二届二次教职工代表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筹备工作有关事宜的汇报。会议决定,于 4月29日召开学校二届二次教职工代表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同意二届二次教职工代表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筹备领导小组人员组成,领导小组要认真做好各项会务准备工作,确保大会如期顺利召开;同意二届二次教职工代表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会议议程,会议日程,主席团、秘书长名单,主席团执行主席分组名单,特邀代表、列席人员名单,以及代表分团名单;由校党委常委、纪委书记王基负责,校工会牵头,协调各责任单位修改完善提交大会审议的相关材料;《学校工作报告》等7个工作报告提交2016年校党委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专题讨论。会议指出,二届二次教职工代表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筹备工作已进入倒计时,希望筹备领导小组根据校党委安排部署,协调配合,全力以赴,认真谋划、精心组织,做好各项会议准备工作,会务工作要坚持简约大方、庄重热烈,宣传工作要起到广泛动员、深入扎实的效果,会议材料要文风精炼、准确翔实,真正把“两代会”开成一次深化校内民主建设、团结凝聚人心、推动事业发展的大会,形成凝心聚力、攻坚克难的良好工作氛围,为“十三五”跨越发展开好局、迈好步、谋好篇,不断加快国内知名有特色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建设步伐。
会议听取了关于《兰州城市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的情况汇报。会议决定,由科学研究处根据会议讨论情况进一步修订完善《兰州城市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经学校主要领导审定后,最终形成草案提交二届二次教职工代表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审议。会议强调,学术委员会是学校的最高学术机构,统筹行使学术事务的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等职权。是推进依法治教、建设现代大学制度和完善大学内部治理结构的核心工作之一。因此,要切实做好学术委员会的建立、章程制定等工作,构建科学合理、运行规范、统一协调的学术管理体系与组织架构,厘清校内各级、各类学术组织相互之间的关系,尊重并支持学术委员会独立行使职权,用制度从组成、职权、运行程序、工作条件等方面确保学术委员会在学科建设、学术评价、学术发展和学风建设等事项上发挥重要作用。
会议听取了2016年教育事业经费预算情况的汇报。会议决定,原则同意《兰州城市学院2016年教育事业经费预算》,会后由财务处根据会议讨论情况,进一步修订完善、组织实施。会议指出,学校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结合2016年学校工作要点,按照收支平衡的总体原则,严格贯彻中央厉行节约的精神,从严从紧安排公用经费,集中财力,确保教育教学改革和转型发展建设经费,优先安排学校工作要点中的重点工作所需经费。财务处要进一步规范预算管理、严格审批报销,加强预算执行、定期推进反馈,通过规范化的操作使预算成为制约权力的笼子、保护干部的举措,真正发挥预算的管理、控制作用。
会议听取了《兰州城市学院基建管理办法》等有关事宜的汇报。会议决定,由基建处根据会议讨论情况,借鉴参考其他高校成熟的经验做法,重新制定我校的基建管理相关制度,并提交校党委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讨论。会议强调,搞好基本建设工作,是加强学校基础建设、促进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环节。学校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充分借鉴兄弟院校的成熟做法和有益经验,制定出科学规范、实用有效的基建管理制度,并加强规范管理,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确保基本建设工程项目的申报、可行性研究、设计、施工、监理及竣工验收各个环节依规依法、运行规范。
会议听取了《兰州城市学院领导干部离任经济事项交接实施办法》等三个审计制度的汇报。会议决定,原则同意《兰州城市学院领导干部离任经济事项交接实施办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和《审计结果运用管理办法》三个制度,会后由审计处根据会议讨论情况,进一步修改完善,印发实施。会议强调,审计是服务学校发展、保障经济业务正常运行的“重器”,是学校制约权力和实施监管的重要手段。学校要通过建立健全干部审计制度,履行耳目、参谋、保障职能,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离任审计、经济决策、财物管理等权力运用情况的制约和监督,不断提升审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工作水平;完善审计操作规程,健全完善评价体系,强化审务公开,加强警示教育。纪检监察、组织等相关部门要将审计结果和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问责情况,纳入所在部门和单位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重要内容,作为领导班子成员述纪述职述廉、年度考核、任职考核的重要依据,引导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为学校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发展环境。
会议同时研究了其他事项,对近期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