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水电设计院召开2015年第二次院安委会扩大会议

25.08.2015  17:09

      本站讯    8月21日上午,省水电设计院召开院安委会2015年第二次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和相关会议精神,安排部署近期安全生产工作。省水电设计院党委书记、副院长刘立昱主持会议。省水利厅副巡视员、院临时负责人翟自宏出席会议并讲话。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冉守忠,副院长卢学礼出席会议。院安委会成员及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刘立昱、冉守忠、卢学礼分别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和王三运书记、刘伟平省长对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以及省水利厅安委会2015年第三次扩大(视频)会议精神、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近期水利安全生产工作通知等。

 

      翟自宏对省水电设计院近期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

 

      一是坚持底线思维,严格执行法律法规,确保工程设计方案安全可靠。 做任何事都要有底线,不安全的工程不能建,更不能设计不安全的工程,这是我们作为勘测设计单位的底线。我们要坚持底线思维,严格执行各类工程设计规范,尤其是不得违背强制性条文的要求,凡是涉及到工程设计安全的必须要达到规范要求。作为勘测设计部门,我们要用严谨求实的企业精神,刻苦认真的工作作风,为工程安全高度负责的优良品质,坚守住设计方案必须达到安全要求这条底线。我们每个勘测设计人员都要有安全意识,要遵法守规,切实结合水文地形地理条件认真研究设计方案。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工程,要做多做方案比较,根据水文地形地理条件选择一个更有利于安全的方案,这样才能确保各类工程安全、各类建筑安全,我们要按照规程规范守住底线,要实事求是守住底线,做到心中敬畏法律、敬畏工程,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

 

      二是严格落实责任,坚持按程序办事,全面强化生产工作责任制。 今天会议学习传达的重要批示和会议精神里面都对严格落实责任提出了要求,而且院里也印发了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规定,“一岗双责”是直接落实责任的,就是要让大家直接负起责任,形成层层抓管理工作、层层抓安全的局面。前段时间省住建厅发出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的决定》的通知,这次勘察设计条例的修订对勘测设计单位提出了新的要求,通知中指出:“随着市场环境、企业改革、行政体制改革的发展,一些单位、企业不按项目批准的内容、规模、标准等搞建设、违反规划要求搞建设以及设计深度不足,导致项目质量难以保证等情况时有发生,许多设计单位成了违法建设的帮凶和违法主体,进而产生质量问题,公众安全、公共利益受到侵害。为了严格勘测设计单位的责任制,加强问责监督,从源头上根除违法项目的产生,国务院决定对建设工程勘测设计管理条例中增加了对勘测设计单位未依据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深度要求编制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或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这次修订的《条例》从项目主体、勘察设计行为、勘察设计内容等全方位进行了规范。所以,我们要严格按照规矩要求办事,要执行审核制度。谁设计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每个设计方案都要有人审核,正规出院,大家才能负起责任,不能因为个人问题影响到集体利益、集体安全,必须严格管理,按程序办事,这样我们才能把安全生产的责任真正落到实处。

 

      三是迅速采取行动,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坚决整改发现的问题。 我们的勘测设计工作、野外工作人员,包括下属企业、施工单位等,以及后勤防火防盗等工作,都要按照今天会议的要求认真开展检查对照工作,切实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以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等要求,认真检查各项工作存在的问题,逐项研究工程设计存在的不安全因素,提出切实可行、安全可靠的处理方案。检查出存在问题的项目要抓紧时间整改,尤其是建设过程中的项目,没有正式运营之前及时处理。大家一定要对安全生产工作充分认识、高度重视,在行动上有所体现,真正解决好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

 

      刘立昱在总结讲话时要求,全院各部门要迅速行动起来,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和王三运书记、刘伟平省长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省水利厅第三次厅安委会(扩大)视频会精神,以及翟自宏副巡视员的工作要求,从思想上始终要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立即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真正靠实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必须立即整改,确保安全。对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认真、不到位、走过场的单位和部门,要对有关责任人依章依规严肃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