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党委常委会召开2016年第二次会议

02.03.2016  16:40

2月29日,校党委常委会召开2016年第二次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近期省委、省政府、教育部、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委统战部、省教育厅有关工作会议精神,听取了2016年学校工作要点和任务分解有关事宜的汇报,讨论了2015年度校领导班子工作总结和学校党政负责人述职报告。会议由校党委书记阎晓辉主持。

会议传达了近期省委、省政府、教育部、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委统战部、省教育厅有关工作会议精神。校长陈晓龙传达了2016年省市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研讨班、全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研讨交流推进会主要精神,党委常委、副校长张兴福传达了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及我校贯彻落实意见,党委常委、纪委书记王基传达了教育部、省纪委、省教育厅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及我校贯彻落实意见,党委组织部部长赵有翼传达了全省组织部长和统战部长会议精神,党委宣传部部长石虹传达了全省宣传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会议决定,会后由党委(校长)办公室负责将有关会议材料送校领导传阅学习;原则同意《兰州城市学院贯彻十二届省纪委五次全会和全国、全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意见》和全省教育工作会议贯彻落实意见,校纪委要认真抓好落实;各学院、各单位,机关各部门要组织本部门职工认真学习有关会议精神,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会议强调,近期省委、省政府、教育部、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委统战部、省教育厅先后召开了一些非常重要的会议,会议对学校的党建工作和教育事业发展具有很强的指导和促进意义,各学院、各单位,机关各部门要把深入学习贯彻会议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任务,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教育部的决策部署上来,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认真抓好高校党建工作,深入推进学校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扎实做好“十三五”各项工作,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政治生态,全面推进学校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会议听取了2016年学校工作要点和任务分解有关事宜的汇报。会议决定,原则同意学校2016年工作要点及任务分解,会后由党委(校长)办公室负责,根据会议讨论情况进一步修改完善并在全校印发。会议强调,学校工作要点是对学校年度主要工作的安排,落实工作要点是有计划、分阶段贯彻落实学校发展目标的重要步骤和有效措施。牵头校领导(任务分解排在第一位的校领导)、牵头单位(任务分解排在第一位的责任单位)要认真对照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深入研究、超前谋划,把各项工作任务进一步分解、细化、量化,对每一项主要工作任务,做到定目标、定计划、定人员,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进度、工作时限、具体措施,全力以赴抓好落实工作。牵头单位要勇于担责,协调各方抓好落实;其他责任单位要积极参与,共同完成好相关工作;没有明确任务的单位,要结合自身职责积极做好各项工作。党委(校长)办公室要会同有关牵头单位加强检查和督促,跟踪督办抓好落实,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顺利推进;党委组织部要将各责任单位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严格实行奖惩。

会议听取了《兰州城市学院会议管理办法》有关事宜的汇报。会议决定,原则同意《兰州城市学院会议管理办法》,会后由党委(校长)办公室负责,根据会议讨论情况进一步修改完善并在全校印发、组织实施。会议强调,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以来从严治党新要求,严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 “双十条”,加强学校会议统筹与管理、精简会议,规范会议组织及实施程序,提高会议效率和质量,党委(校长)办公室结合学校实际,制定了《兰州城市学院会议管理办法》,各学院、各单位,机关各部门要根据管理办法,严格遵循会议召开程序,切实履行报批手续,不断提升学校会议组织管理水平,努力提高办事效率与会议质量,为学校举办各类会议提供坚强制度保障。

      会议听取了《兰州城市学院2016年纪检监察工作要点》有关事宜的汇报。会议决定,原则同意《兰州城市学院2016年纪检监察工作要点》。会后,由纪委办公室根据会议讨论情况进一步修改完善,印发全校组织实施。会议强调,随着高等教育发展速度的加快,高校的教育管理中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这也要求高校纪检监察工作,要不断适应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按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要求,认真研究和分析高校教育管理制度,特别是在涉及人、财、物重点工作、重要部门、重大项目上,查找漏洞和薄弱环节,通过体制、机制和制度创新,教育、制度、监察并举,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为学校各项事业发展保驾护航。

会议听取了2015年度校领导班子工作总结和学校党政负责人述职报告有关事宜的汇报。会议决定:原则同意校领导班子工作总结和主要负责人述职报告。会后由党委组织部、纪委办公室负责,根据会议讨论情况进一步修改完善有关材料,并按照省委考核组要求做好相关准备工作。会议强调,年度考核是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新精神、新要求的重要举措,是对省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履行工作情况的一次督促检查和全面评价。目前,党委组织部根据省委要求起草了2015年度校领导班子工作总结,校领导分别撰写了个人述职报告。希望同志们按照省委要求,高度重视考核工作,本着对党负责,对事业负责,对同志负责的态度,全面客观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成员,认真进行述职述廉各项工作。

会议听取了《兰州城市学院干部外出请销假制度(修订)》有关事宜的汇报。会议决定,原则同意《兰州城市学院干部外出请销假制度(修订)》,会后由党委组织部负责,按照会议讨论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并印发全校组织实施。会议强调,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外出报告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管理,增强各级干部的组织纪律性,保证学校日常工作顺利进行,党委组织部对请假销假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全体校领导和处科级以上干部要根据制度要求,认真履行请销假手续,强化组织纪律性;党委组织部要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并做好学校党政主要领导外出报备和处科级干部考勤工作。

会议听取了兰州城市学院领导班子2015年度述职述廉暨民主测评大会有关事宜的汇报。会议决定,同意党委(校长)办公室关于领导班子2015年度述职述廉暨民主测评大会、学校中层干部大会有关会议的组织安排。会后由党委(校长)办公室负责做好会议的筹备工作。会议强调,按照省委组织部工作安排,学校定于3月4日上午召开2015年度学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暨民主测评大会。省委第六考核组组长、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人社厅厅长贾廷权等4人将对我校领导班子进行考核测评。纪委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委(校长)办公室要按照学校要求,认真做好会务筹备工作,确保考核工作顺利进行。

会议同时决定,3月4日下午,召开中层干部会议,对新学期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由党委(校长)办公室根据学校决定,做好相关会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