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第二批省级预算专项项目的通知
甘工信发〔2016〕427号
各市州工信委,兰州新区经发局,有关重点企业:
根据省财政厅加快专项资金支出进度要求,现就第二批工业转型升级和信息产业发展专项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及规模
1、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包括两化融合、智能制造、电子信息等;
2、制造业互联网“双创”平台建设;
3、投资额度超过2亿元的重大产业链项目;
4、投资额度超过2亿元的重大制造业项目;
5、省、市工信部门主导的重点工业发展平台(产业基地和工业园区)。
二、支持方式
根据《甘肃省工业和信息产业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甘工信发〔2016〕391号)有关规定,支持方式原则上采取贷款贴息为主、补助为辅。
三、申报对口处室
1、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项目。由两化融合处、装备产业处会同规划发展处、电子信息与软件服务业处、技术创新处组织申报。
2、制造业互联网“双创”平台建设项目。由两化融合处、装备产业处会同原材料产业处、消费品产业处、电子信息与软件服务业处、中小企业处、技术创新处组织申报。
3、重大产业链项目。由规划发展处、原材料产业处、装备产业处、消费品产业处会同技术创新处、环境资源处、循环经济产业处组织申报。
4、重大制造业项目。由原材料产业处、装备产业处、消费品产业处会同规划发展处、技术创新处组织申报。
5、重点工业发展平台。由规划发展处会同原材料产业处、装备产业处、消费品产业处、两化融合推进处、电子信息与软件服务业处、中小企业处组织申报。
四、有关要求
1、请各市州工信委、兰州新区经发局和省属、中央在甘企业按照《甘肃省工业和信息产业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尽快与对口处室对接,做好项目组织申报工作。
2、除制造业互联网“双创”平台建设项目外,其它拟支持项目原则上为已开工建设或明年上半年可开工建设且能够形成有效投资实物量的重大项目,也可为今年即将建成、明年确能投产见效的重大项目。
3、各市州工信委、兰州新区经发局、省属、中央在甘企业务于11月7日前将附件反馈对口处室,各处室于11月10日前反馈规划发展处。
附件:1、2016年省级拟支持重大产业链和重大制造业重点项目推荐表
2、2016年省级工业转型升级和信息产业发展专项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项目表
3、2016年省级工业转型升级和信息产业发展专项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双创平台项目表
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6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