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公示2016年第二批拟认定众创空间

10.01.2017  19:36

  从市人社局获悉,从即日起至1月12日,我市公示2016年第二批26家拟认定市级众创空间。

  据了解,根据《兰州市众创空间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2016年第二批申报兰州市市级众创空间的单位经专家现场查验和兰州市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部门联席会议审议,兰州新区产业孵化大厦等26家众创空间符合市级众创空间的认定条件,拟认定为兰州市市级众创空间。

  公示期间,若对拟认定的众创空间有异议的,请向兰州市人社局以书面形式提出。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注明单位全称、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并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应注明个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