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进出口银行2014年第三十八期金融债券发行说明
一、债券条件
发行人………………中国进出口银行
债券名称……………进出口银行金融债券(以下简称债券)
批准文件……………银发〔2014〕51号
招标时间……………2014年6月16日14:00至15:00进行首场招标;首场招标结束后,发行人将向 工商银行 ( 601398 , 股吧 )追加发行当期债券用于柜台债券市场分销,追加投标时间为首场中标确认后20分钟
分销期………………2014年6月16日至2014年6月23日为银行间债券市场分销期;2014年6月17日至2014年6月20日为商业银行柜台市场分销期
招标额………………首场招标发行不超过60亿元人民币;首场招标结束后,发行人向工商银行追加发行不超过15亿元的当期债券用于柜台债券市场分销
发行总额……………本期债券发行总额为首场招标发行额与柜台债实际分销额之和。其中,柜台债实际分销额为工商银行在追加招标场的中标额度内,按照首场中标价格在柜台债券市场向个人和非金融机构投资者分销的柜台债金额
发行价格……………通过首场招标承销团竞标确定
债券面值基本单位…100元
债券期限……………1年期(自2014年6月23日至2015年6月23日)
招标方式……………首场60亿元以价格招标方式贴现发行;追加发行采用数量招标方式,债券价格为首场中标价格
中标方式……………首场中标方式为单一价格中标( 荷兰 式);第二场追加发行的中标规则为:如投标量小于或等于15亿元,则全部中标;如投标量超过15亿元,则中标量为15亿元。2014年6月23日中午12:00前,我行根据工商银行提供的柜台债实际分销额,向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央结算公司)确定本期债券发行总额
缴款日………………2014年6月23日
起息日………………2014年6月23日
上市流通日…………2014年6月25日
基本承销额度………本期无基本承销额度
托管人………………中央结算公司为一级托管人,工商银行为柜台分销债券的二级托管人
债券资金用途………本期债券所筹资金用于中国进出口银行信贷贷款
发行手续费…………首场招标发行手续费为首场发行额的0.05%,将于缴款日后五个工作日之内划至承销商指定账户;追加招标发行部分无发行手续费
二、债券描述
(一)债券品种:本期金融债券为1年期贴现金融债券。
(二)发行对象:
1.首场招标发行的承销商为我行2014年度金融债券承销团成员,分销对象为境内中资银行、中资商业 保险 ( 放心保 )公司、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其他经人民银行批准的机构。
2.追加招标发行对象为工商银行,分销对象为个人和非金融机构投资者。
(三)发行方式:本期债券发行通过 中国人民银行 债券发行系统上网发行,采用记账方式(无纸化)。首场发行由承销商通过竞标认购,分销对象可以通过承销商认购;追加发行由工商银行投标认购后,通过柜台按照首场中标价格向个人和非金融机构投资者进行分销。中央结算公司为债券持有人办理债券登记和托管手续。
(四)应急措施:如在投标日,投标单位因故不能使用发行系统投标,请使用应急投标书进行投标,由授权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在规定的投标时间内传送至发行现场。
(五)发行人账户说明:
收款人名称:中国进出口银行
收款人账号:111000000001
汇入行名称:中国进出口银行
汇入行大额支付系统行号:202100000003
(六)债券到期日:2015年6月23日
(七)本息计付:贴现发行,面值偿付。
(八)兑付方式:发行人通过托管人向债券持有人兑付债券本息。在债券到期日前若兑付路径有所变动,债券持有人应将新的兑付路径通知债券托管人。债券托管人在债券到期日,将本息直接汇至债券持有人指定账户。因债券持有人未及时通知兑付路径造成的延期支付,发行人及债券托管人不承担延付利息。
(九)托管方式:发行人在中央结算公司开立债券托管账户,由中央结算公司负责债券的登记、托管和兑付。柜台债券承办银行在分销期内进行分销,中央结算公司为债券一级托管人,承办银行为二级托管人。
(十)债券上市交易:完成债权登记确认后,本期债券可在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上市流通,既可转让和回购,也可用于质押。柜台债持有人在债券上市后可通过工商银行柜台进行交易。
(十一)提前兑付:发行人不得在债券到期日前提前兑付,债券持有人也不得要求发行人在债券到期日前提前偿还。
三、本期金融债券信息参见网址:
详见中国债券信息网http://www.chinabond.com.cn或中国货币网http://www.chinamoney.com.cn。柜台债发行请详见中国进出口银行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