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国土资源厅2015年第一批探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13.05.2015  11:3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国土资源部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甘肃省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审批管理办法》《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矿产资源市场化配置的意见》《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矿产资源勘查开发转化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甘肃省国土资源厅委托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组织对以下探矿权进行挂牌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探矿权基本情况

  本次挂牌出让共有1个探矿权区块,详见下表:

  注:勘查区坐标为1980西安坐标系坐标。

  保证金(万元)

  100

  起始价(万元)

  75

  勘查阶段

  普查

  区块面积(km2)

  24.97

  区域坐标

  1, 103.4254,37.0458;

  2, 103.4746,37.0458;

  3, 103.4746,37.0313;

  4, 103.4304,37.0313;

  5, 103.4304,37.0323;

  6, 103.4128,37.0323;

  7, 103.4128,37.0349;

  8, 103.4254,37.0349。

  勘查矿种

  铜

  探矿权名称

  景泰县围昌沟一带铜多金属矿普查

  序号

  1

  二、竞买人资格与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内资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符合下列条件与要求均可申请竞买(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

  (一)竞买人的注册资金不得低于500万元。

  (二)竞买单位或其委托的勘查单位必须具有固体矿产勘查乙级以上资质。

  (三)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法定义务。

  (四)其余要求在挂牌出让文件及出让合同中约定。

  三、竞买申请与登记

  (一)购买《出让文件》。2015年5月13日900至2015年5月29日1700登录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sggzyjy.cn/),在网站首页的“矿权交易”栏目打开该项目公告,点击下方的“购买出让文件”,注册竞买人信息,在线支付《出让文件》费用(每套资料费200元),下载电子版《出让文件》。

  (二)办理竞买手续。有意竞买者登录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点击右上侧第一行“证书申请”,下载“数字证书申请办理相关文档”,填写相关资料后,于2015年5月13日900至2015年5月29日1700(法定工作日)到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二楼服务大厅6号窗口办理数字证书(咨询电话0931-2909301),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进行竞买登记,并按《出让文件》要求提交以下资料至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九楼矿权处。

  1.《竞买申请书》。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3.《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须验原件),无地勘资质的须提供《委托勘查协议》原件。

  4.银行出具的资金证明。

  5.《出让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

  竞买人提交以上资料,经资格初审后,须于2015年5月28日17:00前向以下账户缴纳竞买保证金。资金到账,资格审查合格后,发给《竞买资格确认书》,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竞买。

  未竞得者的竞买保证金在挂牌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竞得者的竞买保证金在缴清矿业权价款并提交相关凭证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竞得人弃权或违约的,成交结果废止,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收款人: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

  账户:6608 0001 2189 8000 20

  开户银行:甘肃银行兰州市高新支行

  行号:3138 2105 4001

  甘肃银行到账查询电话:0931-8276931

  四、风险提示与现场踏勘

  本次出让的探矿权为矿业权空白地,地质工作程度普遍偏低,矿产资源勘查具有投资风险性,存在不可预知的自然因素,竞买人应充分了解和考虑,慎重决策,投资风险竞买人自行承担。

  申请竞买者可自行前往勘查区踏勘,全面了解探矿权现状,确定是否竞买,踏勘费用自理。

  五、挂牌竞价时间及地点

  挂牌时间:2015年6月1日至2015年6月15日(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为报价时间。

  竞价时间:2015年6月15日下午16:30进入竞价程序。

  挂牌地点: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探矿权挂牌出让不接受信件、电子邮件、电话、传真等方式报名。

  (二)本次探矿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在挂牌期限截止时仍有竞买人要求继续报价的,通过现场竞价方式确定竞得人。

  (三)出让人保留根据报名情况随时确定其他出让方式的权利,具体出让方式地点和时间另行通知竞买申请人。

  (四)其他未尽事宜及本次探矿权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

  (五)出让探矿权范围内,如涉及石油天然气管道、铁路、公路的,应按照国家相关保护规定进行避让。

  (六)竞得探矿权后,竞得人需在探矿权所在地注册成立全资子公司,并以全资子公司名义办理勘查许可证登记。

  (七)探矿权出让后涉及有关草地、青苗、林地等补偿均由竞得人与当地有关部门协商处理。

  (八)竞得人在出让合同签订后,须一次性向甘肃省国土资源厅缴清探矿权价款。

  (九)本次探矿权挂牌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

  七、联系方式

  出让人:甘肃省国土资源厅

  联系地址:兰州市红星巷258号

  竞买登记联系单位: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

  竞买登记联系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68号

  联系人:刘朋郭小丽

  联系电话:0931-2909258 2909259

  传真: 0931-2909259

  甘肃省国土资源厅

  201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