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惩戒 加大税收违法打击力度 全省地税系统2016年稽查工作重点确定

23.03.2016  11:38

  日前,省地税局提出了“23445”的2016地税稽查工作重点,进一步创新稽查方式,实行联合惩戒,加大税收违法打击力度,不断提高税务稽查工作整体水平。
  推进实施“两项机制”。一是全面推行“双随机抽查”机制。建立省市县三级税务稽查对象分类名录库、异常对象名录库和税务稽查执法检查人员分类名录库,全面推行税务稽查对象摇号随机抽取、稽查人员摇号选派的“双随机抽查”机制。二是积极建立稽查信息化工作机制。依托金税三期稽查模块全面上线运行,不断提高地税稽查工作的信息化水平,促进稽查办案程序化、规范化。
  完善落实“三项制度”。一是进一步落实稽查案件及其案卷复查管理制度,完善内控机制,减少执法风险。二是进一步落实重大案件和协查案件的查处及上报制度,树立协查地就是案发地的理念,提高税收违法案件异地协助调查取证及执行水平。三是进一步完善举报查处制度,认真落实“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严格保密”的检举管理工作机制,把“有案必接、接案必查、查案必结、结案必清”的要求落到实处。
  努力提高“四促质效”。一是完善稽查案件案例分析、税务稽查建议通报反馈等制度,形成打击偷、逃、骗、抗税的监管合力,继续提高以查促管质效。二是积极落实和完善“黑名单”及联合惩戒制度,加大查前辅导和自查督导工作,完善查后问题整改制度,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努力提高以查促遵质效。三是按照服务深度融合、执法适度整合、信息高度聚合的原则,全面提高国地税联合稽查工作质效。四是完善市县两级稽查职责,充实基层稽查队伍,不断提高查案办案工作质效。
  深入开展“四项检查”。一是全面开展税收专项检查,组织完成国家税务总局税收专项检查的指令性项目,安排督促指导性项目。二是不断推进重点税源企业检查,完成税务总局组织抽查30个重点税源企业或集团在我省企业(分支机构)的检查工作。三是继续做好区域税收专项整治,通过市州初选省局确定的方式,每市州再确定一个税收秩序整治的区域或行业进行试点。四是继续进行发票违法犯罪行为检查,探索建立与信息、海关、工商、银行等相关经济管理部门及司法纪检部门的信息共享与沟通协作机制,与发票、征管、法规、税政和信息管税等部门的良性互动机制,合力做好打击发票违法犯罪工作。
  不断强化“五种意识”。一是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服务意识,做到在执法中服务,在服务中执法。二是提高业务能力,强化学习意识,提升稽查能力。三是加快信息化建设,强化信息管税意识,建立内部局域网内稽查案件视频评审平台,及时解决稽查疑难问题。四是加强队伍建设,强化廉政意识,牢固筑起反腐倡廉思想防线。五是加强绩效考核,强化责任意识,充分运用绩效考评结果,激发稽查干部队伍活力。
  

(特约记者 陈岸颖 通讯员 李碧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