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三项措施提高2015年种苗质量

23.03.2015  19:48
      为保证2015年春季造林质量,配合省林业厅即将开展的林木种苗质量抽查工作, 兰州市组织执法人员对各县区林木种苗工作开展了前期督查,一是要求种苗管理人员首先思想上高度重视,认真履行职责,做到“不请自来,不让自到”,主动出击,深入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例行抽检,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二是加大对重点造林工程用苗监督管理,要求各县区严格执行《甘肃省工程造林苗木供应招投标管理办法》,投标人必须具备种苗管理部门颁发的《林木种苗生产许可证》、《林木种苗经营许可证》,未取得“两证”单位,不得参加投标;三是继续深化林木种苗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查处和打击无证无签生产、经营,制售假冒伪劣种苗的违法行为,并在全市形成执法合力,共同把关,确保今年全市工程造林苗木质量进一步提升。(省林木种苗管理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