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秋季开学工作的通知

01.09.2016  01:35

各市(州)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厅直各单位、各学校:

2016年秋季开学在即,为确保各级各类学校顺利开学,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精心安排好开学工作。各地各校要认真做好开学准备,确保开学各项保障工作及时到位,组织师生按时安全返校,教职员工及时到岗。开学前要集中对学校宿舍、食堂、实验室、校车、校园及周边环境等重点区域及学校“三防”、体育器材、用水、用电、用气等关键环节开展一次全方位安全隐患大排查,对发现的隐患问题,要采取针对性措施,及时消除到位。要对实施修缮、装饰、安装等工程的校舍及操场跑道、实验设备等,及时采取质量监测、通风透气等措施,质量不达标时坚决禁止使用,确保师生健康。要加强对开学典礼、军训等集体活动的组织管理和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防范。特别要加强偏远地区学校、寄宿制学校的管理,做实做细学校开学各项安全管理和准备工作。

        二、扎实开展好开学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开学第一课”、主题班会、专题辅导、党团组织活动及各种形式的校园文化活动,结合实际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和建党95周年、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宣传教育活动。同时,要把安全教育作为秋季学生入学教育的重要内容,针对开学期间和秋季安全事故的规律和特点,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安全警示教育、法制教育、行为规范养成教育和防溺水、防洪、防中毒等专题教育。各高校要组织深入开展谈心谈话活动,了解学生暑假期间的生活状况,及时关注学生因家庭问题、感情问题等造成的思想波动情况,做到早发现、早疏导、早解决。

三、认真做好学籍注册和接续工作。各地教育部门要按照《甘肃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切实做好新生学籍的注册和审核,严禁超计划、跨区域招生,加强各级各类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范办学行为。要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中小学生毕业升级升学学籍信息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甘教基一函〔2016〕18号) 工作要求,根据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学籍接续管理操作规范和小学新生电子学籍接续操作流程,在中小学学籍系统中利用相关功能导入新生名单、接续学籍、补录新生其他信息、审核学籍档案,完成新生注册,确保11月30日前在全国学籍系统内完成招生处理和一年级新生注册建籍工作,并按时报送《2016年秋季学期招生入学完成确认表》。

        四、切实做好中小学教学用书管理和发放工作。各地和各中小学要按照《省教育厅关于2016年秋季至2017年春季中小学教学用书有关事项的通知》(甘教基二函〔2016〕22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秋季至2017年春季中小学教辅材料选用征订工作的通知》(甘教基二函〔2016〕21号)要求,加强对中小学教学用书使用管理,严格执行“一科一辅”管理规定,按照各学段2016年秋季至2017年春季教学用书目录和地方课程教学用书目录、甘肃省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辅材料目录,做好征订、配送、售后全过程管理,及时将教学用书发放到学生手中,确保课前到书,人手一册。严禁统一订购或指定、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目录》之外任何品种的教辅材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推荐或搭售《目录》以外的任何教辅材料。

        五、切实做好师生服务和管理工作。要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成果体现在关心师生的具体行动中来,落实好教师待遇和学生资助政策,畅通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积极解决师生学习、工作、生活中的实际问题,依法保障师生合法权益。要认真落实好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方案》,利用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数据,推动“两免一补”资金和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资金随学生流动可携带。要推进实施好乡村教师生活补贴、学前教育免除(补助)保教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普通高中学生免学杂费和书本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进入省内高职学生免学杂费和书本费等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秋季学期任务和教育精准扶贫惠及师生的各项政策,确保让师生及经济困难家庭有更多的获得感。

        六、切实做好特殊群体的教育关爱工作。各地各校要进一步做好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关爱工作,健全留守儿童基本信息动态管理机制,严格落实辍学学生登记、劝返复学和书面报告制度。要切实简化优化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流程和证明要求,畅通入学渠道,确保符合法定年龄的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公办和民办学校都不得向随迁子女收取有别于本地户籍学生的任何费用。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开学期间,组织力量深入基层学校,特别是农村偏远学校、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学校,了解真实情况,解决实际困难,进一步做好控辍保学,督促学校全面做好开学工作,确保师生以良好的精神风貌投入新学期学习和工作。

 

 

 

                                                            甘肃省教育厅

                                                          2016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