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兰白科技创新改革试验区优秀在职人员报考2016年硕士研究生的公告

23.10.2015  11:18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甘肃省创新办公室<兰白科技创新改革试验区人才发展支持办法(试行)>的通知》(甘政办发〔2015〕130号)精神,现将省内部分高校为试验区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的招生简章(附件)予以公告,欢迎试验区优秀在职人员踊跃报考。

        附件:

        1.兰州大学2016年招收兰州“四区”工作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方案

        2.西北师范大学为“兰白科技创新改革试验区”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3.甘肃农业大学为兰州新区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4.西北民族大学为兰白科技创新改革试验区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5.兰州交通大学招收  “兰白科技创新改革试验区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甘肃省教育厅

 

 

兰州大学2016年招收兰州“四区”工作人员攻读

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方案

  一、招生专业

招生专业为兰州大学2016年硕士招生所有专业,详见兰州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二、报考条件

按照《兰州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说明》中的报考条件执行。

三、考生身份界定

已经在兰州新区、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白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简称兰州“四区”)工作的在职人员,以及志愿去兰州“四区”工作的应届本科生。考生须在复试时提供兰州“四区”管委会和具体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身份证明。

四、考试、复试

(一)《准考证》: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于2015年12月14日至28日期间,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二)初试时间:2015年12月26日-27日。

(三)初试地点:由考生进行报名现场确认的报考点确定。

(四)复试:2016年3月上旬至4月中旬,具体时间、地点由报考学院或研究院另行通知。

五、录取

采取“自愿报名、统一考试、政策倾斜、定向培养”的原则择优录取,录取考生与兰州“四区”工作单位(或管委会)、兰州大学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

六、培养

(一)学制

详见兰州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学制”栏说明。

(二)学习费用

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住宿费、生活费等按国家、甘肃省及我校相关规定缴纳,我校将按照国家和我校规定的奖励资助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学生给予奖励资助,详见《兰州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说明》。

(三)证书发放

按照培养计划规定,完成课程学习和必修环节,成绩合格,通过毕业和学位答辩,德育、体育合格者,颁发相应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

七、就业

按照定向培养协议书和毕业当年就业政策定向就业。

 

 

 

西北师范大学为“兰白科技创新改革试验区”定向培养

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建设兰白科技创新改革试验区(以下简称“试验区”)的重大决策部署,按照教育厅服务于“试验区”职教园区发展的要求,大力推动甘肃省职业教育及研究生教育的发展,以服务甘肃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为宗旨,学校积极探索高层次人才培养、产学研合作创新模式,从2016年起,特面向“试验区”招收硕士研究生。

一、招收专业

我校已经公布的《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收专业目录》(含学术型和专业学位)所有能够支持试验区发展的所有专业均可招收(须符合专业报考条件)。

二、报名条件

1.符合研究生报考的条件;

2.兰白科技创新改革试验区(兰州新区、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白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四区”)的在职人员和愿意到“试验区”工作的优秀大学生。

三、优惠政策

1.学校设立专项计划50人,专门用于招收“试验区”在职人员或者愿意到“试验区”工作的优秀大学生;

2.对于达到国家分数线在职工作人员,复试合格者优先录取;

3.对于试验区急需紧缺专业考生,由学校会议研究予以特殊倾斜;

4.对于已经录取的硕士研究生,第一年实行在职培养,利用节假日集中授课的方式;

5.对于已经录取的兰州新区职教园区职业高等院校,如甘肃商贸职业学院、甘肃能源化工职业学院、甘肃卫生职业学院、兰州现代职业技术学院等学校的教师可以协调甘肃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专门进行教师培训,颁发高校教师资格证。

四、报考流程

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等报名流程与普通考生一样,详情请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和西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y.nwnu.edu.cn)查看。

五、录取和就业

      考生须在复试时提供兰州“四区”管委会和具体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身份证明。录取考生须与管理委员会、西北师范大学签订三方协议,按照协议进行就业。

 

 

 

甘肃农业大学为兰州新区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

招生简章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省教育厅关于加快推进兰白科技创新改革试验区建设和依托各类平台培养急需高层次人才的要求,以服务甘肃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为宗旨,学校积极探索高层次人才培养、产学研合作创新模式,从2016年起,特面向兰白科技创新改革试验区招收硕士研究生。

一、招收专业

我校已经公布的《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收专业目录》(含学术型和专业学位)所有专业均可招收(须符合专业报考条件)。

二、报名条件

  1.符合研究生报考的条件;

  2.兰州新区的在职人员和愿意到新区工作的优秀大学生;

  3.对于试验区急需紧缺专业考生,由学校会议研究予以特殊倾斜。

三、优惠政策

1.对于达到国家复试分数线者,复试合格优先录取;

2.学校采取多种形式选聘试验区企业技术人员担任研究生导师,被录取考生可实施双导师制,第一年理论课结束后,直接进入企业产学研结合培养。

四、报考流程

1.  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等报名流程与普通考生一样,详情请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和甘肃农业大学网站(http://www.gsau.edu.cn)查看。

五、录取和就业

1.考生须在复试时提供兰州“四区”管委会和具体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身份证明;

2.录取考生须与管理委员会、甘肃农业大学签订三方协议,毕业后按照协议就业。

 

 

 

西北民族大学为兰白科技创新改革试验区

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兰白科技创新改革试验区(以下简称  “实验区”)建设的安排部署和要求,结合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甘肃省创新办公室《兰白科技创新改革试验区人才发展支持办法(试行)的通知》(甘政办发[2015]130号)文件有关规定,从2016年起,西北民族大学将面向“实验区”定向招收硕士研究生。

一、招生专业

我校已经公布的《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收专业目录》中能够支持“实验区”发展的所有专业均可招生(须符合各专业报考条件)。

二、报名条件

1、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的报考条件;

2、兰州新区、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白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简称“四区”)的在职人员及愿意到新区工作的优秀大学生。

三、优惠政策

1、学校设立专项计划20人,专门用于招收“实验区”在职人员或者愿意到新区工作的优秀大学生;

2、对于达到国家分数线的在职工作人员,复试合格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对于试验区急需紧缺专业考生,由学校会议研究予以特殊倾斜。

四、报考流程

1.  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等报名流程与普通考生一样,详情请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和西北民族大学研究生处(部)网站:( http://dwzy.xbmu.edu.cn/yjsc/SiteFiles/Inner /page.aspx?s=1)查看。

2.考生复试前需将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及“四区”管委会介绍信交西北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就业办公室。

五、录取和就业

    考生须在复试时提供兰州“四区”管委会和具体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身份证明;复试合格拟录取的考生将由学校、“四区”管委会及考生签订定向培养三方协议,按照协议进行就业。

 

 

 

 

兰州交通大学招收  “兰白科技创新改革试验区

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根据甘肃省创新办公室制定的《兰白科技创新改革试验区人才发展支持办法(试行)》的要求,我校按照“自愿报名、统一招考、择优录取”的原则,做好2016年的招生录取工作。

一、报名

1、在兰州新区、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白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四区”)的辖区企业中工作的在职人员(以下简称“四区”考生),凡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均可报考。

2、“四区”考生可报考我校所有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

3、考生须按照《兰州交通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报考须知》的有关要求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4、  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准予考试。
  二、考试与录取
  1、“四区”考生须按规定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
      2、学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确定并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通过初试和复试的“四区”考生学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四区”考生申请调剂到我校,其初试成绩须达到我校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接受“四区”的调剂考生。

4、对于尚未入职但复试前已与“四区”企事业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考生,我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5、被我校正式录取的“四区”考生,在报到时必须与我校和工作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

三、培养

1、学校探索与“四区”企业建立联合培养基地,联合开展研究生培养。

2、学校支持对“四区”紧缺专业的研究生进行“订单式”培养,根据其所在单位的具体业务,拟定培养计划,确保研究生培养质量满足“四区”企事业单位的要求。

3、学校欢迎“四区”企业技术人员担任研究生导师,拟聘任的企业研究生导师需与学校签订联合培养协议。

4、学校鼓励“四区”研究生结合学校老师的科研项目与自己的实际工作经验,努力将其转化为促进区域和企业发展的科技成果。学校对“四区”研究生申报的一些优秀课题给予优先扶持。

5、学校采取组织培训班、举办讲座、定期调研等多种形式加大与“四区”企业的合作,不断提高“四区”研究生培养质量。

6、学校根据“四区”企业的需求,分批培训企业技师、高级技师。

四、就业

1、学校加大对“四区”企业的宣传力度,鼓励各类研究生毕业后去“四区”企业工作。

2、学校积极组织有意向去“四区”企业工作的毕业生去实地考察,努力为“四区”建设输送一批优秀的创新人才。

学校代码:10732                                                  邮编:730070                               

研究生院网址: http://yjsc.lzjtu.edu.cn              

电话及传真:0931-4938103            E-mail: [email protected]                                    

地址:兰州交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