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财经大学2016年研究生报考点报名公告
根据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甘肃省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报考点及现场确认规定的公告(第一号)》文件精神,兰州财经大学是省内设立的十个研究生报考点之一。2016年硕士研究生考生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现将有关报考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上报名
1 、兰州财经大学报考点接收考生报名范围
(1)报考全国统考方式且户籍或工作单位或学习单位在定西市的非应届考生(报考法硕和管理类联考方式的考生除外);
(2)报考全国统考方式且户籍不在兰州市城关区的但工作单位或学习单位在兰州市城关区的往届考生(报考法硕和管理类联考方式的考生除外)。
(3)报考全国统考方式的兰州财经大学、兰州财经大学长青学院、兰州财经大学陇桥学院、兰州交通大学博文学院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法硕和管理类联考方式的考生除外);
兰州财经大学、兰州财经大学长青学院和兰州财经大学陇桥学院在职人员不得在兰州财经大学报考点报名现场确认,可在就近的其他报考点报名并确认;
报考法硕和管理类联考方式(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工程管理、审计等7个专业学位)的所有甘肃考生,一律在甘肃农业大学报考点报名并确认,外地考生可在所在省规定的相应报考点报名。
2 、网上报名时间
2015年10月10日至31日,每天9:00-22:00。社会考生和未报考的考生均可报名。
3 、网报地址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http://yz.chsi.com.cn )
二、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均须到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照相。考生应在教育部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内进行现场确认,逾期不予办理。
1、报名点现场确认时间:2015年11月7日—11日
2、现场确认地点:兰州财经大学段家滩校区
3、确认程序
(1)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仅限“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生)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本科毕业生)原件、网上报名编号(即网上报名成功后系统显示的9位数字报名号),往届城关区考生还需携带户口本和工作单位或学习单位关于本人单位名称和单位详细地址的有关证明材料(如工作证或单位介绍信),其他考生不需出具证明材料,由报名点工作人员查验。在校研究生确认时须持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2016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2)考生按报名点要求确认本人网报信息。
(3)考生按规定交纳报考费。凡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考生,在报名现场确认时须缴纳报名考试费,按甘发改收费[2010]1915号文件规定,每生每科报名考试费30元、综合科目(满分300分)每生每科50元、考生电子档案费每生30元的标准交报考点。考生办理报考手续交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
(4)报名点按规定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
准考证打印时间: 2015年12月14日-28日
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24小时开通,不得有任何涂改!
三、初试时间和地点
1、初试时间:2015年12月26日至12月27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8日进行)。
2、初试地点:兰州财经大学段家滩校区
四、其他
1、考生报名时不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但在校研究生应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方可报考,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2、报名期间考点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 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下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生)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本科生)(http://www.chsi.com.cn/xlcx/bgcx.jsp)。但在学信网上不能直接查询并且不能下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者,需进行学历认证,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往届生)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在学信网上不能直接查询并且不能下载《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者,请与就读院校学籍学历管理部门联系;持境外学历(位)证书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提供原件。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也未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的,原则上不予现场确认。
3、网报期间,系统开放时段可以查看、修改报名信息。网上报名填写或选择的内容,考生要提前了解,以免在网报期间由于单个页面停止时间过长导致报名失败。请考生一定要保存好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修改报名信息、打印准考证和明年4月网上调剂时要用。请考生注意网报时间的起止日期。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4、请考生按教育部、所在地省级教育考试管理部门、报名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咨询电话:0931-4670578(研招办)
联系人:张老师、宋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