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认定2016年省级众创空间的公示

26.11.2016  00:32

根据《甘肃省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实施方案》(甘政办发〔2015〕79号)、《关于扎实推进众创空间建设工作的意见》(甘科发〔2015〕14号)、《关于组织开展第二批甘肃省众创空间认定工作的通知》(甘科计函〔2016〕52号)精神,按照《专业化众创空间建设工作指引》(国科发高〔2016〕231号)、《甘肃省众创空间管理办法(试行)》(甘科计〔2015〕4号)要求,经专家评审、现场考察,省科技厅、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工信委、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地税局、团省委联合审议,现将我省2016年拟认定省级众创空间予以公示,公示日期为2016年11月25日至12月1日。公示期内,如对拟公示众创空间有不同意见,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传真等形式向省科技厅反映情况。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联系处室:省科技厅发展计划处

联系人:牛振明 张利平

联系电话:0931-8885117,8811093,8833100(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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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016年省级众创空间拟立项名单

甘肃省科技厅             

2016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