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甘肃省2016年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实施细则》及组织实施2016年直购电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工信委,兰州新区经济发展局,省电力公司,有关发电企业:
为规范有序推进2016年我省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工作,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工信委、省环保厅、甘肃能源监管办、省能源局研究制定了《甘肃省2016年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实施细则》(见附件1)。现予以印发,请加快组织相关企业开展2016年直购电申报工作。
对于符合准入条件、愿意参加直接交易试点的电力用户和发电企业,要按照细则要求,完整准确填报《甘肃省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电力用户申请表》(见附件2)和《甘肃省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发电企业申请表》(见附件3)。各企业务必于2015年11月18日前,通过所在市、州供电公司提出申请。申报完成后,省发改委会同省工信委、省环保厅、甘肃能源监管办和省电力公司组织资格审查。11月28日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的申报企业在省电力公司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完成后,相关企业到省电力公司交易中心办理系统登录数字安全认证相关手续,12月1日开始交易,12月10日完成直购电交易,并签订交易合同。(省电力公司网站网址:http://www.gs.sgcc.com.cn)
中央在甘企业和省属企业由所在地市、州发展改革委负责转发本通知。
联系人: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价处 吕海刚
联系电话:0931-8415068
附件: 1.甘肃省2016年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实施细则
省发展改革委 省工信委 甘肃能监办
2015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