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甘肃省领军人才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14.09.2015  20:14

各学院(教学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甘肃省领军人才补充选拨工作的通知》(甘教厅函〔2015〕19号)、省人社厅《关于印发<甘肃省领军人才2015年补充选拔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甘人社通〔2015〕258号)精神,现将我校2015年甘肃省领军人才选拔、推荐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推荐条件

推荐人选应符合《甘肃省领军人才队伍建设实施办法》(见附件1)规定的有关条件,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1969年7月30日以后出生,近五年(2010年1月至2015年8月)在本专业领域内取得优秀业绩成果。

二、选拨数量

全省共计补充选拔人数约100名,省教育厅申报限额为10名,我校限推荐领军人才第二层次人选1人。

三、各单位推荐名额

各有关单位应在符合条件人选的基础上,由所在单位审核后,推荐1名参选人。

四、材料要求

1.单位推荐报告一份,需要有主要领导签字及单位公章;

2.《甘肃省领军人才选拔登记表》、《甘肃省专家登记表》(见附件2、附件3)各一式3份,并附电子版;

3.近五年业绩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套(包括论文、论著、专利、项目证书以及荣誉奖励证书)(需添加目录及封皮装订,装订内容次序以上述材料顺序为序),原件由本人保存备查;

4.2寸白底免冠近照3张(相片后书写个人姓名);

5.先进事迹材料(500字左右)1份(附电子版)。

五、注意事项

1.各单位在推荐人选时要实事求是,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好人选的选拔推荐工作,在推荐中坚持标准、确保质量、择优推荐、宁缺毋滥。

2.请各单位于2015年9月15日15点前将候选人材料送组织人事部人事处(办公楼305室),逾期不予受理。

3.联系人:姚非  孙晨蕾; 联系电话:7631106。

附件:

1.甘肃省领军人才队伍建设实施办法

2.甘肃省领军人才选拔登记表

3.甘肃省专家登记表

 

组织人事部人事处

2015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