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甘肃省直属机关工委关于印发《2014-2017年甘肃省直属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规划》的通知

14.10.2014  17:39

省直工发〔2014〕30号

中共甘肃省直属机关工委

关于印发《2014-2017年甘肃省直属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规划》的通知

 

省委各部门机关党委、省直各部门机关党委、中央在甘单位机关党委:

2014-2017年甘肃省直属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规划》已经省直机关工委委员会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结合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甘肃省直属机关工委

2014年6月    日


 

2014-2017年甘肃省直属机关

基层党组织建设规划

 

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党的十八大对新时期党的建设做出的新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对党的建设提出的一系列新思想,为加强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指明了方向。省委也从我省实际出发,对基层党组织建设提出了新任务。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和省委部署,切实加强和改进省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现提出2014-2017年省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规划。

一、总体要求

加强省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要认真贯彻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巩固发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紧紧围绕服务中心、建设队伍这一核心任务,着眼发挥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全面加强和改进省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提升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更好地为推动全省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服务。

总体目标要求是:经过四年的努力,使省直机关3400多个基层党组织建设实现“五个走在前做表率”,也就是要在贯彻中央精神、省委决策上走在前做表率,在服务中心、推动发展上走在前做表率,在改进作风、联系群众上走在前做表率,在遵章守纪、规范行为上走在前做表率,在抓好自身、树好形象上走在前做表率,使机关党组织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整体提升省直机关党组织建设水平,更好地发挥机关党建在全省基层党组织建设中的表率示范作用。

二、重点内容

基层党组织建设要着眼履行职能、发挥作用的要求,重点加强基本职能、基本队伍、基本制度、基本阵地等基础性建设,不断激发生机活力,以重点工作的突破带动整体工作的提升。

(一)着力加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 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是党的十八大的新要求,也是党组织建设的重要任务。各部门党组织要转变理念和思路,在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上下功夫、求实效。 一要在服务改革上下功夫 。引导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深化改革的一系列大政方针和决策部署,引导党员围绕全面深化改革的目标任务,立足本职岗位,积极投身改革,确保省委确定的16个方面、62条具体改革措施的全面落实。 二要在服务发展上下功夫。 紧紧围绕“3341”项目工程和“1236”扶贫攻坚战略,大力实施联村联户、先锋引领、效能风暴等重大行动,为推动全省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凝心聚力,创造良好软环境。 三要在服务群众上下功夫。 引导党员干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利用双联等工作平台和载体,在基层一线践行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在为民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中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在双联工作中,各级机关党组织要落实省委关于机关支部和农村支部结对共建的要求,统筹推进“六大任务”,落实“八个全覆盖”。动员机关党员到居住地社区报道,开展听取意见、宣传政策、提供服务、解决困难、接受监督等“五项活动”,以实际行动树立机关党员的良好形象。 四要在服务党员上下功夫。 建立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发挥党员的主体作用,维护党员的民主权利,让党员真切感受到党组织的温暖和关怀,激发党员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更好地履行好自身职责。

(二)着力强化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 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是党建工作的组织者、引导者和推动者。加强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着力提升议事决策水平和贯彻执行能力,对基层组织建设具有重要作用。 首先,要选好配强党组织领导班子。 贯彻落实好《省直机关专职副书记配备管理办法》,按照政治坚定、结构合理、精干高效、充满活力的要求,强化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机关党委书记一般应由部门党组(党委)书记担任,也可由分管组织人事工作的党组成员担任。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要选派思想政治素质强、年轻有为、知识层次高、敢于担当、勇于进取的优秀年轻干部来担任,并作为干部锻炼和成长的重要岗位来对待,坚决防止把专职副书记作为照顾性、安置性岗位来对待的做法。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任职年龄一般不超过55岁。 其次,要提高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的能力素质。 加强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的培训,在加强省内培训的基础上,组织党务干部到中央党校、北大、清华等知名院校,井岗山、延安、浦东干部学院等高层次机构接受培训,开阔视野、开拓思路。计划省外每年培训两期,每期60人(次)左右,每期培训一周,四年内做到专职副书记高层次培训全覆盖。同时,要给机关党组织领导班子交担子、压任务,在实践中提高领导班子的学习力、执行力和创新力。 第三,要发挥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的带头作用。 带头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规定,带头践行“三严三实”的要求,自觉发挥好表率示范作用,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作风过硬、素质优良的党务干部队伍。要按照机关党委每届任期4年、党总支任期3年、党支部任期2年的要求,按期进行换届选举。2014年至2015年所有到期或超期的党组织,要全部进行换届选举,2016年以后使改选换届走向正规化。

(三)着力加强机关党员队伍建设。 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是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重要任务。目前,省直机关共有基层党组织3415个,党员49082人。机关党员队伍所处的地位特殊、职责重要、责任重大,建设高素质党员队伍在全省具有示范引领作用。 一是要严格教育。 必须坚持不懈地加强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的灌输,用马克思主义最新中国化成果武装党员头脑。要教育党员坚定理想信念,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守共产党员的精神家园。要组织机关党员参加各种集中教育活动,不断照镜正冠、洗澡治病,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纯洁性。 二是要严格管理。 党组织要履行党员管理的责任,始终做到从严要求、从严管理,使每个党员都置于组织管理之中。要通过参加党内组织生活等活动,强化党员日常管理。要建立健全党员管理数据库和电子台帐,记录党员的基本情况、参加学习培训情况和组织关系变动等情况,做到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三是要严格监督。 加强对党员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思想作风、工作落实、道德品行、履行职责六个方面的监督,规范党员行为和权力运行。各机关党委和机关纪委都要履行好监督职能,推动党员监督管理常态化、长效化。 四是要保证党员发展质量。 要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严格党员发展标准和程序,使党员队伍发展保持适当的速度和规模,确保发展质量。省直机关党员发展每年控制在1.5%以内。

( 四)着力加强基层党组织制度机制建设 。制度机制是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保障。推进基层组织建设规范化,必须健全和落实基本制度。要健全“三会一课”制度,每半年召开1次党员大会,每月召开1次支委会或党小组会,每季度上1次党课;要健全组织生活制度,每季度必须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经常咬咬耳朵、扯扯袖子,加强思想交流;要健全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每年至少召开1次民主生活会,严肃认真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领导干部要自觉过好“4+1”双重组织生活会,即每季度参加1次组织生活会,每年参加1次民主生活会;要健全谈心谈话制度,定期开展谈心谈话活动,部门领导与中层干部、中层干部与一般党员干部每年至少开展1次谈心谈话,沟通思想,化解矛盾,增进共识;健全主题党日教育活动,每年组织开展1次主题党日活动,增强党员党性观念和在党意识,加强党性党纪教育;健全民主评议党员和党性分析制度,每年开展1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定期进行党性分析,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各部门机关党组织要认真抓好这些基本制度的落实,真正发挥制度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约束作用。

(五)着力加强基本 阵地建设。 按照有场所、有设施、有标识、有党旗、有书报、有制度的基本标准,加强基层党组织活动阵地建设。各部门要建立党员活动室,统一悬挂“党员活动室”标识。党员活动室可与“道德大讲堂”、“党员书屋”等合建一起、综合利用。要配备必要的电教设备、学习资料,为党员学习教育创造有利条件。党组织基本职责、入党誓词、组织生活基本制度,要在醒目位置悬挂上墙。要注意发挥党员活动阵地的作用,定期开展教育活动和组织生活,进一步推动机关党建工作规范化。按照分步推进的方式,2014年省直各单位有规范的党员活动场所达到30%;2015年达到70%;2016年实现全覆盖。

三、保障措施

基层党组织建设是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各部门要从实际出发,落实各项规定和工作措施,保证重点工作任务的全面完成。

第一,抓学习、强素质。 各部门机关党组织要始终加强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政策和基本经验的学习教育,不断提高理论政策水平。要积极组织参加“廉政教育大讲堂”和“道德大讲堂”等集中活动,自觉加强党性党纪教育。要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好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的学习交流活动,提高党员的文化修养。各基层党组织要完善学习制度,形成学习教育长效机制,推动学习型党组织建设落到实处。

第二,抓典型、树标杆 各部门基层党组织要把选树典型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为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树立旗帜和标杆。各部门要结合纪念“七一”活动,对在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进行表彰奖励。工委将通过“媒体进机关”等活动,发现典型、宣传典型、推广典型。要层层建立党员干部联系点,把联系点建成示范点、变成辐射源。省直机关工委选择20个机关党委,100个机关党支部,建立基层联系点。工委领导每人联系1个机关党委、5个基层党支部,工委每个部门各联系1个机关党委、4-7个基层党支部,每年至少参加1次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加强面对面指导,探索“党支部工作法”。工委每年举办一次规范化建设现场推进会,加大典型经验的推广交流,通过2-3年的努力,推进组织建设制度化、规范化。

第三,抓载体、增活力。 基层党组织建设需要丰富多彩的活动载体作支撑。各部门党组织要结合贯彻落实省委的重大决策和行动创新工作载体,做到虚功实做、注重实效,增强生机活力。 一要充分利用好“联村联户  为民富民”行动这个平台和载体。 动员广大党员干部积极投身到双联行动中,在为群众解难事、办好事、办实事中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按照省委双联行动领导小组的部署,省直机关工委将把开展双联作为机关党建的一项重要任务,每年进行督促检查,以推动双联任务的落实。 二要利用好效能风暴这个平台和载体。 围绕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公共资源配置市场化改革、优化政务环境、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工作效率等五大攻坚战,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建立健全岗位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责任制、AB岗位制、一次性告知制、离岗告示制和失职追究制等制度,强化内部管理。要对制度执行情况定期进行检查,真正发挥制度的刚性约束作用。工委在加强效能风暴督查的基础上,每年开展一次机关工作作风民主评议活动,评议结果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 三要利用好先锋引领这个平台和 载体。 组织机关党员干部积极开展争创“陇原先锋岗”、“陇原先锋号”活动,开展“党员示范岗”、“党员责任区”、“亮身份、树形象”、“党员志愿者服务”等活动,在服务中心、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中争当先锋。

第四,抓督查、促落实。 各级机关党组织要围绕基层党组织重点任务抓好督促检查工作,跟踪问责问效,确保重点任务的落实。要坚持定期督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重点检查贯彻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党建工作规范化、党纪党规执行等情况。要对会议纪录、活动记录、相关材料等历史记载,一项一项进行检查,一件一件进行核对,真正使基层组织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机关党委对督查情况要有记载和记录,并要有签署意见。机关工委每年将与省委督查室等部门联合开展督查工作,通过深入到所属基层单位和服务对象中,采取蹲点调研、随机抽查、核对资料、现场询问等方式,对基层党组织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查情况向部门党组(党委)反馈,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

第五,抓考评、求实效。 各部门要层层建立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加大机关党建工作的考评力度,发挥考评的导向作用。要建立机关党建工作述职制度,结合年度考评,机关党组织要在党员大会上作述职报告,接受全体党员的评议。工委将结合科学发展观业绩考核,每年对各部门机关党建工作进行一次有针对性的考评。考核结果一方面作为评选奖优的重要依据,另一方面上报省委考核办,作为党建考核的分值记入领导班子考核总分值中。对机关党建考核情况,工委将向部门党组(党委)通报,并上报省委。

四、组织领导

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是一项长期任务和系统工程,必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省直工委、部门党委(党组)、机关党委要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一是提升工委对机关党建工作的领导水平。 工委在机关党建工作中负有重要领导责任。要按照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加强统筹谋划、计划制定和宏观指导,确保省委关于党建工作的决策部署真正落到实处。要善于突出重点、抓主抓重,以重点部门、重点任务的落实,推动面上工作的整体提升。要加强分类指导,针对机关、下属单位、基层党支部等不同情况,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从严要求,对后进部门采取约谈等方式,督促其晋位升级、改进工作。

二是加大部门党组(党委)对机关党建工作的指导力度。 加强机关党的建设,省直机关部门党组(党委)是关键。要把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进行研究,每年至少听取2次党建工作专题汇报。要把机关党建工作与主要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做到业务和党务同频共振、良性互动。要为机关党建工作的开展创造必要的条件,在经费、人员、办公设施等方面给予保障。要关心党务干部的成长进步,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要加强党务干部的交流,增强党务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支持并积极参加机关党的活动,发挥表率示范作用。

三是发挥好各部门机关党组织的职能作用。 各部门机关党组织要履行好具体抓机关党建工作的重要职责。机关党委要层层建立党建目标责任制,加强对基层党支部工作的督导和考核,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要注意把机关党建工作融入到业务工作之中,以党建工作的有效开展,落实推进业务工作的全面完成,更好地发挥党建工作的保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