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甘肃省“百姓学习之星”“终身学习品牌项目”评选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6年甘肃省“百姓学习之星”“终身
学习品牌项目”评选活动的通知
甘教职成函〔2016〕30 号
各市(州)教育局: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2016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16〕33号)和中国成人教育协会《关于遴选展示2016年“百姓学习之星”“终身学习品牌项目”的通知》要求,经研究,省教育厅决定开展2016年甘肃省“百姓学习之星”和“终身学习品牌项目”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全面落实国家“十三五”规划、教育规划纲要关于“加快学习型社会建设”的战略任务和教育部2016年工作会议精神,整合全民终身学习资源,探索全民终身学习机制,通过遴选展示“百姓学习之星”和“终身学习品牌项目”,树立百姓学习榜样,宣传全民终身学习的理念和先进典型,并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加丰富的终身学习资源和学习机会,促进成人继续教育改革发展,推进学习型城市建设。
二、评选对象和条件
(一)“百姓学习之星”
1.评选对象
凡坚持读书学习、坚持参与成人继续教育的从业人员和社会成员以及通过坚持学习改变命运、成功创业的典型等均可参与评选活动。
2.评选条件
(1)事迹感染力强。坚持终身学习理念,长期开展读书学习、参加成人继续教育活动,并把学习、工作、创业、创新有机结合起来,学以致用成效显著,学习精神和事迹感人。
(2)群众认可度高,社会影响面广。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单位或社区具有较高的威信和感召力,能够有效带动周围群众广泛参与读书学习、参与成人继续教育。为建设和谐社会和学习型社会做出积极贡献,示范带头作用明显,受过国家级和省级表彰者可优先考虑。
(3)体现群众性。重点在生产一线从业人员和基层群众中评选具有影响力、感染力的“百姓学习之星”。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推荐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
(4)体现引领性。在坚持读书学习、参与成人继续教育,提高自身素质,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等方面发挥引领作用。
(二)“终身学习品牌项目”
1.评选范围
凡是利用各类教育和社会资源,依托一定场所,面向社会,有计划、定期为广大群众提供终身学习服务,具有鲜明特色和一定学习规模,并在本地区、本行业内有较大影响,具有良好示范作用的百姓终身学习活动和教育培训项目均可参加评选展示。
2.评选条件
(1)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定位明确,有长期发展规划。学习内容健康,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有关要求。
(2)组织管理规范,有详细的年度学习教育培训计划,活动组织形式多样,参与方式便捷,学习资源丰富,学习场所、服务内容相对稳定,经费有保障。
(3)拥有一支素质高、热心服务的专家、教师和管理服务人员或志愿者队伍。
(4)教育培训和学习活动形成特色品牌,成绩显著。参与学习的人数较多,一般每年不少于1000人次。百姓满意度高,形成良好社会影响,对促进全民终身学习作出积极贡献。
(5)举办主体不限,创建时间不少于两年。
三、评选名额及材料要求
(一)评选名额
全省计划评选省级15位 “百姓学习之星”和10个“终身学习品牌项目”,在此基础上再择优推荐5位全国“百姓学习之星”和3个全国“终身学习品牌”。各市(州)根据实际情况分别推荐“百姓学习之星”2-3名和“终身学习品牌项目”1-2个。
(二)报送时间
请各市(州)于9月9日前将评选材料(包括盖章后的文字版和电子版)报送至甘肃省社区指导服务中心,预期不予受理。
(三)报送材料要求
1.“百姓学习之星”材料要求
(1)填报《“百姓学习之星”遴选表》和《“百姓学习之星”遴选登记表》(见附件1、附件2);
(2)每人报送反映坚持读书学习和参加成人继续教育活动的照片2张(电子版)。
2.“终身学习品牌项目”材料要求
(1)填报《“终身学习品牌项目”遴选表》和《“终身学习品牌项目”遴选登记表》(见附件3、附件4);
(2)报送近年来开展学习活动的工作总结(1600字)和反映学习品牌项目的照片2张(电子版)。
(3)以上所有材料各一式4份,同时报送电子版。
3.推荐事迹特别感人的“百姓学习之星”和特别受百姓喜爱的“终身学习品牌项目”,除按照以上要求报送各项材料外,还必须报送音像视频资料。重点介绍坚持读书学习的突出事迹和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典型案例。技术要求:录像时间4-5分钟,Mpeg2格式8M码流,标清以上标准。
四、其它
(一)开展“百姓学习之星”和“终身学习品牌项目”评选活动,是落实国家关于推进社区教育和全民终身学习,加强学习型城市建设任务的重要举措,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积极协调本地区相关部门支持,部门联动,统筹安排,精心组织。
(二)要依照评选基本条件和程序做好“百姓学习之星”“终身学习品牌项目”的推荐评选、公示和材料报送等工作,确保评选工作公开、公正、公平。
(三)本通知及表格可通过甘肃省教育厅门户网站http://www.gsedu.gov.cn/,“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栏下载。
(四)联系方式
1.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
联系人及电话:张天福 0931—8283121
2.甘肃省社区指导服务中心
联系人及电话: 别向红 0931—8724586 18919001317
邮 箱: [email protected]
通信地址:甘肃省广播电视大学培训学院(兰州市城关区南滨河东路653号)
邮政编码:730030
附件:1.“百姓学习之星”推荐表
2.“百姓学习之星”推荐登记表
3.“终身学习品牌项目”推荐表
4.“终身学习品牌项目”推荐登记表
( 附件下载.rar )
甘肃省教育厅
2016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