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科院配合环保厅规财处完成2016年甘肃省环保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03.05.2017  12:43

根据甘肃省财政厅有关省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要求及其与环保厅联合下发的有关环保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省环保厅制定下发了《甘肃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开展2016年省级环保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甘肃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开展2016年省级环保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抽评工作的通知》,并委托我院开展此项工作。

我院精心安排部署、制定工作方案、成立3个现场抽评小组保证评价工作顺利开展。于2016年11月和2017年2月分别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现场抽评工作,采用“点面结合、突出重点”的方式,对14个市州大气污染防治“以奖代补”、贫困村环境综合整治、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减排、工业污染减排、污染治理6类135个子项目的实施进度、效益、财务管理、资金支出情况开展现场勘查,填写现场抽查表。

按照“企业自评-市州环保局初审和汇总-省环保厅抽评、综合评价”的程序,结合现场抽评结果,梳理评估项目存在的问题,针对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校核市州环保资金项目绩效自评价报告,编制《2016年甘肃省环保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圆满完成了我省环保专项资金绩效评价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