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确定2015年环境保护重点工作任务

17.03.2015  10:40

2015年,天水市环境保护重点工作任务是实施“113682”推进计划,即紧盯一个目标,突出专项治理,打好三大“战役”,开展六项行动,做好八项工作,推进两大工程,确保各项任务全面完成。

一、紧盯一个目标,即全面完成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十二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

二、突出专项治理,即以环境保护大检查为抓手,认真落实市政府对全市环保问题的督办要求,加大对企业自查和县区检查工作的督查力度,确保全市环保工作基本达到新环保法要求。

三、打好三大“战役

(一)打好城区大气污染防治“战役”。制定实施全市2015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各项措施,确保全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265天以上。

(二)打好水污染防治“战役”。制定全市水污染防治工作计划,加强重点河流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污染防治,加快国家《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项目建设,确保渭河各监控断面水质达到地表水功能区考核要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项目完成率达到80%以上。

(三)打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战役”。认真实施国家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联合农业、畜牧等部门加强对农村生活、生产废弃物的污染防治。强化矿产、旅游资源开发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等开发过程中的生态保护,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行为。

四、开展六项行动

(一)开展整治燃煤锅炉专项行动。摸清全市燃煤锅炉底数,加强对燃煤锅炉淘汰和治理。开展20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脱硫、脱硝设施和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建设工作,推进“煤改气”、“煤改电”,严格新建燃煤锅炉准入,确保完成淘汰和治理任务。

(二)开展整治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管专项行动。加强对各县区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管特别是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运行情况的检查,严厉查处污染防治设施运行不规范、超越管排放、篡改自动监控数据、台账不规范等问题,促进其运行水平进一步提升。

(三)开展整治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专项行动。认真排查县(区)、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环境安全隐患,坚决取缔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强化乡镇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划定工作。加强水源地水质监测,确保群众饮水安全。

(四)开展整治建设项目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对照工商登记名单,全面检查企业环保手续,严肃查处未批先建、久拖不验、批建不符、未验先投等环境违法行为。

(五)开展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制定出台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监管办法和黄标车老旧车淘汰实施细则,强化机动车环保标志核发管理,开展机动车检测联网和监控平台建设,实施城区重点区域黄标车、无标车禁行,控制机动车排气污染。

(六)开展淘汰“土小”企业专项行动。摸清全市落后产能底数,全面淘汰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土小”企业等落后产能。

五、做好八项工作

(一)做好重点减排项目实施工作。严格实行“月调度,季通报”制度,加强对重点减排项目建设的督查,确保按时完成任务。

(二)做好项目环评服务工作。出台加强规划环评工作有关意见。严格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开展环境敏感项目和环境影响较大建设项目的环境监理工作,全力服务全市经济发展。

(三)做好“十三五”环保规划编制工作。科学编制全市“十三五”环保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确保规划既适度超前,又符合全市发展实际。

(四)做好排污许可证管理工作。出台加强全市排污许可管理工作的意见,完成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开展排污许可证年审工作,定期公布重点污染源排污总量信息。

(五)做好工业企业环境保护标准化暨环境信用评价建设工作。在全市所有工业企业开展环境保护标准化暨环境信用评价建设工作,积极支持已开展建设的企业晋档升级。

(六)做好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对新环保法及其配套办法的宣传,建立手机短信平台和微信平台,继续深入开展环保宣传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五进”活动。

(七)做好重点领域环保改革工作。出台推进全市环境污染治理设施第三方运营的意见,在重点医疗机构开展试点工作。出台全市环境信息公开制度。深化环评机构改革,推进环评社会化。

(八)做好绿色生态创建工作。修订完善绿色单位、生态乡镇(村)创建标准,支持已创成单位晋级创建,发挥其示范作用。

六、推进两大工程

(一)推进环保能力提升工程。加强环境监察能力建设。各县区于7月底前完成环境监察三级标准化建设复核验收工作。全市所有监察人员达到持证上岗。加强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市级和甘谷县环境监测站分别通过二级、三级标准化验收。清水、张家川县年内取得监测资质。加强环境应急能力建设。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体系,及时应对和妥善处置各类突发环境事件。加大学习培训力度。开展环保行政业务、企业环保业务、污水处理工作专题培训,开展“岗位练兵”,提高环保队伍业务水平。

(二)推进环保为民工程。加强环境执法监管。清理废除阻碍环境监管执法的“土政策”,划分全市环境监管网格,扎实开展环保大检查,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开展各县区环境监管执法稽查工作。加强环境信访投诉查处工作。实行12369环保投诉热线全天候值守制度。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坚决反对“四风”反弹,严肃查处庸政懒政怠政行为。坚持依法行政。制定权力、责任清单,建设环保服务网。狠抓制度建设,发挥制度应有作用。(天水市环保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