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西漳县2014年消费维权工作成效显著

15.01.2015  19:07

   中国甘肃网1月15日讯 (通讯员 李冰芹)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以来,漳县工商、消协等部门努力践行党的群众路线,采取五项措施,推进消费维权工作。2014年,受理消费者咨询210余件,受理消费者投诉24件,成功调解24件,调解率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1.1多万元;累计发布消费提示7期,消费警示6期,开展消费宣传4次,制作消费温馨提示牌56个,开展行业维权约谈3次,创建消费维权进校园示范基地3个,散发各类宣传材料1万多份。

  一是营造宣传氛围,扩大社会影响。充分利用网络、政府宣传栏、公告栏、展板等各种形式,同时结合乡镇实际,采取逢集日广播宣传,大力宣传新《消法》,展示近年来漳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新措施、新成果;结合《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突显市场监管部门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重要作用,努力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和舆论氛围,扩大社会影响。

  二是加强协作配合,形成维权合力。加强工商、质监、食药监等相关职能部门、消费者组织、行业协会的沟通协作,建立健全协调协作机制,共同研究解决消费维权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强化监管维权,组织社会各届人士开展消费调查社会评议监督活动,抓住消费者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配合相关行政部门和行业协会,

  采取有力措施,落实社会监督,探索建立健全处理消费者纠纷的有效机制,深入有效地推进重点领域的消费维权。

  三是畅通受理渠道,强化维权效能。完善快速反应队伍工作机制,采取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消费维权业务培训,提升队伍整体素质,提高诉求解决质量;加强对申诉和举报违法线索的筛查和依法处理,强化12315数据综合分析,动态分析诉求热点和消费市场秩序状况;推进12315“五进”绿色通道建设,实现了“五进”消费维权站全覆盖,努力把消费纠纷和解在商场、超市、市场、企业、景区,化解在基层,强化12315综合效能。

  四是强化质量监测,开展专项整治。以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等集中消费场所以及专卖店、总代理、批发市场为重点场所,集中监测经费,增加监测批次,突出安全指标,组织开展商品质量定向性、连续性的跟踪监测。针对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消费欺诈等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梳理和排查,强化案件查处工作力度,依法严厉查处掺杂使假、以次充好、虚假宣传、虚假广告、假冒商标、“霸王”条款等违法行为。

  五是依托信用监管,提高监管水平。依托企业信用分类监管体系,强化信息化手段在监管执法和消费维权工作中的运用,逐步建立健全从基层市场所逐级贯通的消费维权信息化网络体系,积极推进商品质量信息和监管执法信息的共享和应用,提高监管执法和消费维权的现代化和科学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