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工商局发布2015年消费维权典型案例

11.03.2016  16:57
   

消费者要买新手机,拿回来才发现曾经被激活过,经过工商部门调解,商家全额退还购机款5000元,并赔偿2000元给消费者李先生。“3·15”前夕,兰州市工商局发布了2015年度全市系统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

十个典型案例中,有老年人预付费后发现保健无效要求退款的纠纷;有消费者就餐遭遇账单菜品价格高于菜谱上的菜价;有茶楼设置最低消费、强制消费者接受服务;有车商故意混淆“订金”“定金”的法律性质,随意扣押消费者预付款;七里河区某超市促销商品结账时高于促销价,构成虚假宣传;城关区某餐馆因怀疑消费者支付假币,对其谩骂侮辱;城关区某商城由于工作人员未尽说明义务,消费者拒绝接受不合约定的产品;城关区某商城随意承诺服装质量,终因掉色严重遭到投诉;某商家为安装地板,在消费者没有主观过错的情况下出现变形,工商部门根据《消法》中第23条规定的“举证责任倒置”要求店家举证地板变形不是质量问题,最后商家同意退还全部预付货款5000元,并承担运输、铺设拆除的全部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