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多措并举 扎实推进2014年污染减排工作

13.06.2014  13:28

今年以来,为确保完成2014年及“十二五”污染减排任务,甘肃省多措并举,采取了一系列强有力措施,扎实推进污染减排工作:

一是出台了《甘肃省“十二五”后半期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行动计划》。 为进一步理清思路,加大工作力度,做好“十二五”后半期全省污染减排工作,省政府出台了《甘肃省“十二五”后半期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行动计划》,进一步明确了2014年及“十二五”后半期全省污染减排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为今明两年我省污染减排工作提供了行动指南。

二是细化措施,认真部署2014年减排任务。 省政府印发了《甘肃省2014年主要污染物减排计划》,向14个市州政府和甘肃矿区办事处下达了今年主要污染物减排计划指标和污染减排重点工作任务。为确保减排任务落实到位,组织召开了2014年全省污染减排及排污许可工作促进会,通报了当前全省污染减排形势,分地区、分行业、分企业提出了污染减排工作要求和任务,强化了工作措施,靠实了减排责任。

三是加大投入,健全完善污染减排激励机制。 为加快推进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污染减排工作,健全完善了污染减排激励政策,克服财力紧张的困难,今年上半年,采取以奖代补形式,安排 1.369亿元 省级环保专项资金,对全省469个重点污染减排项目建设工作给予了资金支持。安排 1亿元 省级环保专项资金,对兰州市8个重点减排项目和有关大气污染治理重点项目建设给予补助。

四是全力抓好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减排工程建设。 为确保完成今年污染减排目标,我省计划年内完成731个项目,力争到2014年底,基本完成列入《全省“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规划》内的有关县级城镇污水减排工程;全面完成全省单机30万千瓦以上火电机组脱硝工程和已建成脱硫设施火电机组烟气旁路封堵工作,持续推进30万千瓦以下火电机组脱硝工程,督促部分脱硫设施运行不稳定的火电企业,全面完成脱硫设施增容改造工作;建成17条熟料生产规模在2000吨/日以上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脱硝工程,全面完成熟料生产规模在2000吨/日以上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脱硝工程,全力推进熟料生产规模在2000吨/日以下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脱硝工作,建成10条熟料生产规模在2000吨/日以下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脱硝工程;继续抓好纺织、印染、造纸等工业涉水行业减排工程建设,完成49个工业企业水污染物减排工程;继续推进钢铁行业烧结机脱硫工程、石油石化行业重油炼化催化裂化装置烟气脱硫工程和有色冶炼行业制酸尾气二氧化硫深度治理工程建设,确保完成12个大气重点减排项目;建成投运422个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污染减排项目,以及13个畜禽养殖粪便有机肥生产集中处置工程;加快淘汰不达标机动车和黄标车,逐步淘汰2005年之前注册营运的黄标车辆,确保2014年淘汰率达到应淘汰车辆的30%,累计淘汰率达到60%。2014年1月起,供应符合国家第四阶段标准的车用汽油;2014年底,供应符合国家第四阶段标准的车用柴油。

五是督查督办,强力推动减排任务的落实。 加强了全省污染重点项目的月调度、季审核和定期通报,逐月对全省污染减排项目进行调度,按季度对相关企业减排台账进行审核,定期向各市州政府通报了2014年度国家减排责任书重点项目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和有关工作建议。

六是深入推进排污许可工作。 按照甘肃省排污许可证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制定并向全省14个市州及甘肃矿区环保局下发了《全省2014年全省排污许可证管理工作安排》和《关于做好2014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排污许可证申领和2013年已发证企业年度审验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2014年全省排污许可管理工作目标要求、主要任务及工作措施。同时,组织有关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开展了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

七是切实加强污染减排项目的运行监管。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污染减排项目管理,规范污染减排项目管理台账,省环保厅先后制定印发了《关于加强水泥企业脱硝设施运行管理与减排核查核算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钢铁企业脱硫设施运行管理与减排核查核算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火电企业污染减排项目管理台账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工业大气污染减排项目管理台账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染减排管理台账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工业涉水企业污染减排项目管理台账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农业源污染减排项目管理台账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加强结构调整项目污染减排管理台账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进一步规范了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中控室、在线监控设施和减排台帐日常管理要求,加强了已建成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火电企业脱硫脱硝设施、水泥企业脱硝设施和工业企业污染治理设施等的日常监管,以确保已建成减排项目稳定达标排放,持续发挥减排效益;与此同时,强化了火电行业减排设施的运行管理。由省发改委和省环保厅转发了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燃煤发电机组环保电价及环保设施运行监管办法的通知》,健全完善了火电行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及污染物排放情况定期审核制度,由省环保厅会同有关部门逐月对全省30万千瓦以上燃煤电厂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及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审核,进一步加强了火电行业减排设施的运行管理和环保电价的管理工作。

八是强化污染减排目标考核。 制定并由省政府印发了《全省“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办法》,进一步明确了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的责任主体、工作要求、考核内容、考核方式,以及考核结果的运用等主要内容,加大了污染减排约束性目标的考核奖惩力度,对于强化污染减排责任,确保完成全省“十二五”污染减排约束性指标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组织对全省14个市州及甘肃矿区2013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情况进行了考核,向各市州政府及甘肃矿区办事处通报了核查结果、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有关工作建议。

通过以上措施,极大地推动了今年我省污染减排工作。下一步,我省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强化目标考核,对污染减排工作进展滞后的企业,采取预警监控、挂牌督办和限期整改措施;对完不成污染减排的地区,在省政府综合绩效考核和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考核中实施“一票否决”,全力确保完成2014年及“十二五”全省污染减排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