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保厅完成对天水市、陇南市2017年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督查

07.06.2017  14:55

贯彻落实环保部《关于开展全国放射源安全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抽查评估市州放射源安全检查专项行动开展情况,促进2017年各项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任务顺利开展,按照年度督查计划和全省放射源安全检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近期,省环保厅核与辐射安全第二督查组对天水市、兰州市环保部门辐射安全监管工作落实和甘谷祁连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陇南市武都区第一人民医院等4家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安全与防护等情况进行了抽查,并于陇南供电公司进行座谈交流。

督查组对4家重点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安全许可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辐射安全和防护设施日常运行与管理情况,辐射工作人员辐射安全培训情况,放射性同位素转入审批、转移备案,辐射工作场所辐射环境监测和个人剂量监测情况,辐射安全和防护状况年度评估报告等进行检查。并听取了天水市、陇南市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情况汇报、查阅了相关资料、了解了监管能力建设情况,对照年度工作要点要求对保障核与辐射环境安全行动开展情况和辐射事故应急工作进行了检查。

督查组认为,两市环保部门在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方面做了很多工作,能按照省厅部署认真开展放射源安全检查专项行动,切实推进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各项重点工作任务顺利实施,取得了一定实效。大部分核技术利用单位能够按照辐射安全法律法规要求,做好核与辐射安全管理和防护工作,但部分单位也存在辐射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或修订不及时、规章制度落实不到位、未及时办理许可增项手续、辐射工作人员未及时参加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等方面的问题。

督查组要求两市州环保部门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能力建设、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格督查反馈意见整改,确保放射源安全检查专项行动和全年重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相关核技术利用单位要按照检查要求及时完成问题整改,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落实好辐射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