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40年来嘉峪关市环境保护工作成就

17.12.2018  09:30

生态环境关乎民族未来、百姓福祉。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市始终坚持把加强环境保护作为全局性、战略性的头等大事来抓,坚持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抓手,着力解决影响群众健康和社会稳定的突出环境问题,全市环境质量、环保能力、环保意识得到有效提升,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实现了从无到有,走进了千家万户,改善了生态环境,赢得了公众民心。

一、能力建设不断加强

嘉峪关市环境保护局成立于1992年,经过数年以来的发展,由最初的10个人发展到现在拥有4个行政科室,14个下属事业单位,在编人员72人的强大队伍。同时,作为环境保护工作最为重要的技术支撑部门——嘉峪关市环境监测站在历时38年的发展中,已具备水和废水、环境空气和废气、土壤和沉积物、噪声和固体废物共5大类43个产品,647项参数监测能力,逐步实现监测能力全覆盖。

二、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多年来,我市环境状况安全可控,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未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及核与辐射安全事件。2018年截至11月30日,我市优良天数283天,空气环境质量达到改善目标。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地表水、地下水水质优良,达标率均为100%。

声环境质量保持稳定。

三、环保宣传深入人心

我市环境保护工作在开始之初,以环境宣传教育为重心,着力提高全民环境保护意识。每年以“六·五”环境日为载体,开展形式丰富的宣传活动,现场设立咨询台和展板,分发宣传图册,向市民提供环保咨询服务,积极宣传环境保护和绿色发展理念。2006年,我市通过国家环保总局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创建验收和公示,被评为全省环保工作十件大事之一。2015年,我们大力宣传新《环保法》,开展了以“加强环境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环保意识”为主题的新《环保法》电视知识竞赛活动。近年来,我市环境信息公开力度不断加大,公开范围不断拓展,人民群众的环境知情权不断满足,生态环保理念逐渐深入人心,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逐步走了入千家万户。

四、污染防治稳步推进

我市污染防治工作共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一控双达标”阶段。第二阶段以污染物减排为重点,从结构减排、工程减排、管理减排入手,不断加大投资力度,督促企业按时完成污染减排项目,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第三阶段以“气、水、土”三大污染防治专项行动为主,从2013年开始,逐步打响了“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

2018年,全面启动污染防治攻坚战,以“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为主线,不断加大大气污染防治力度,积极开展

燃煤锅炉淘汰整治,全面推进农村区域冬季清洁取暖改造工作,完成1582户改造任务。加大煤炭市场监管力度,定期对煤质进行抽检,抽检合格率100%。严格管控扬尘污染,施工场地扬尘管控抽查合格率达到96%以上,建成区道路机械化湿法清扫率达到80%。积极做好面源污染治理,督促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清洁能源使用率100%,完成132台柴油车辆的治理改造。持续推进水污染防治,投资229.45万元按时完成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自动站建设,不断强化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监管,勘测完善了水源保护区矢量边界信息。深入实施土壤污染防治,完成全市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样品采集工作,全力推进国家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应用试点项目——甘肃民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老渣场含铬污染场地治理修复项目建设,截止10月底,解毒土壤3万立方米。

五、环境管理日趋完善

改革开放之初,我市环境管理工作比较单一,发展到现在,已经辐射医疗废物处置、农村环境整治、核与辐射监管、重金属污染防治、企业清洁生产、环保标准化建设、污染源在线监控、固体废物管理、环评审批管理、环境应急风险防控等多个方面,环境监管体系日益完善,监管能力逐步提升。

近年来,我市先后出台了《关于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嘉峪关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和《嘉峪关市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

等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各责任单位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强化了我市环境保护监管水平,形成了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六、环境执法持续强化

嘉峪关市环境监察支队成立于1992年3月,1998年加入全市110社会服务联动体系,2002年设立“12369”环境举报专线电话,2004年,制定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办法》、《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办法》等一系列制度,使环境执法工作逐步走向正规化、法制化。2016年,我市成立了公安环保犯罪侦查分局,有力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2015年至2017年,环保、公安、检察院、法院等部门联合对我市3起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案件进行了查处判决,标志着环境违法行为行政查处向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实施刑事司法追究的根本转变,也是新时代环境执法的新起点。

2018年截至11月30日,我局共受理办结环境信访60件,下达责令改正63件,立案查处企业36起,处罚345万元,查封、扣押3起,移送公安行政拘留1起,刑事案件1起。改革开放40年来,我市环境执法从无到有,从弱到强,尤其是新《环保法》及四个配套办法的实施,真正让环保执法长出了“獠牙”,对违法企业形成了强大威慑力。

七、环保督察整改深入开展

2016年,我省接受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截至目前,中央环保督察组移交我市的信访问题已查处完毕,18个督察整改问

题已全部整改完毕。2018年,我市先后迎接了省级环保督察和省级环保专项督察,全市各部门积极配合督察组在我市开展的各项工作。截止11月底,全市31项具体问题中应完成整改任务4项,实际已完成整改7项,剩余24项整改任务均达到序时进度,各责任部门和单位正在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稳步推进整改工作。

在改革开放的40年中,我市城乡面貌得到极大改观,宜居宜业水平显著提高,美丽雄关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全市3个镇有2个镇被环保部命名为国家级生态乡镇,17个行政村有6个村被命名为省级生态村,7个社区被命名为省级“绿色社区”,8个学校被命名为省级“绿色学校”。“不出城郭而获山水之怡,身居闹市而有林泉之致”逐渐变成现实,人们尽享良好生态环境带来的舒适与惬意。同时,在全市各界的共同努力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骄人的成绩,各项指标考核名列全省前茅。

改革开放40年来,我市环境保护事业发展迅速,生态文明建设成效初显。面对新时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新理念、新常态、新要求,我市的环境事业仍然面临诸多问题和挑战,环境保护工作仍然任重道远。接下来,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着力推进绿色发展,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以满足人民群众的环境获得感为目标,不断推进全市高质量发展。(嘉峪关市环保局 供稿)

兰州新区环境保护局持续加强生态环境宣传工作
11月15日全省生态环境宣传工作会议召开后,兰州新区环境保护局高度重视,立即部署,结合新区实际,制定了《兰州新区环境保护局学习宣传贯彻全省生态环境宣传工作会议精神实施方案》,并先后2次召开专题会议学习传达了会议精神及雷思维厅长讲话精神,对重点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认真落实省生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宣传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一是将生态环境宣传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任务,在召开的2018-2019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会议上、在制定的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作战方案中将宣传教育工作作为重点内容进行了部署。二是主动加强与《新区报》、新区网站、省生态环境厅网站的沟通,近期先后报道了《抬头就能见蓝天、张口就有好空气---兰州新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综述》《三大行动让天更蓝水更清土更净---兰州新区环境质量得到持续改善》《新区召开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推进会》《新区环境保护局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等,宣传报道新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效及动态。三是积极与新区管委会信息处衔接,先后完成了新区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新区全域无垃圾工作成效、新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成效等约稿,以管委会名义印发了《兰州新区四项举措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新成效》《兰州新区全面构建生态环境保护体系推动高质量绿色发展》,呈报省政府,印发新区各园区、各部门,凝聚环境保护工作合力。四是积极参与《宪法》宣传活动,在12.环保局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