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肃州城区2014年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进展顺利

16.07.2014  11:39

2014年,酒泉市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原则,严格执行公办高中招生“三限”政策和省上核准的招生计划,继续实行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高中招生制度,稳步提高优质高中向少数民族和偏远农村初中学校定向招生比例。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分均衡定向计划和统招计划。均衡定向计划是指省、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名额的40%均衡分配到肃州区初中学校的招生计划。统招计划是指市教育局下达到各普通高中除均衡定向计划外其余60%的招生计划。目前,录取工作已基本结束,录取分数线和名单已向社会全面公示,学生已凭录取通知书报到。

今年全国中小学学籍管理信息化工作已全面展开,所有普通高中录取高一新生须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才有资格注册高中学籍。各高中学校要按照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和要求,进一步严格学生学籍注册,坚决禁止和杜绝异校注册(学籍注册学校和学生就读学校不一)、私自借读等违规现象,一经发现,将注销该生学籍,并严肃追究学校校长责任。

所有高中新生必须经市、区教育局正式录取、公示,并下发录取通知书,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擅自招生。凡未经市、区教育局录取的学生一律属于违规招生,违规招收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高中学籍。凡被录取的学生,如若不服从录取结果,将不得选择在其他普通高中学校就读。

供稿:酒泉市教育局  张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