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改善贫困群众居住条件 2020年易地搬迁应搬尽搬
中新网兰州6月30日电 (杜萍)甘肃近日披露的《农村危房改造支持计划实施方案》和《易地搬迁支持计划实施方案》公布,今年开始,该省每年完成建档立卡农村贫困户危房改造14万户,到2019年,全面完成63万户危房改造任务。同时,到2020年对符合条件和有搬迁意愿的群众实现应搬尽搬。
甘肃官方日前对外拿出“1+17”精准扶贫方案,即1个总的实施意见、17个专项配套实施方案,从多个方面推进贫困地区精准脱贫。其中,《农村危房改造支持计划实施方案》和《易地搬迁支持计划实施方案》,以58个片区特困县、17个插花型贫困县的6220个贫困村为重点,瞄准农村贫困对象,改善贫困群众居住条件。
甘肃地处西北,贫困面大,58个县市区纳入了国家六盘山片区、秦巴山片区和藏区“三大片区”。加之基础差、底子薄、致贫因素多,扶贫难度大,扶贫攻坚的任务依然艰巨。
《农村危房改造支持计划实施方案》指出,每年的危房改造任务将优先保证省里当年确定实施精准扶贫的100个特困片带、1000个贫困村的需求,重点向庆阳、平凉、会宁革命老区和藏区倾斜,确保覆盖到当年计划减贫的100万贫困对象。
《方案》还要求,要严格按照《农村危房改造抗震安全基本要求》,进行抗震设防和建设,确保达到当地抗震设防标准。还要正确引导和规范贫困户建房,既使改造后的农房达到国家规定的建筑面积,又防止盲目攀比、超标准建房,严防因建房加剧贫困。
《方案》还对危房改造的责任分工做出明确安排,如省级主要负责政策研究、规划指导、计划分配、监督检查和对各市州进行绩效评价等工作。市州一级负责危房改造补助对象核准、资金监管、进度监测、监督检查等工作。县级政府是农村危房改造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到村到户实施方案制定、危房鉴定、危改对象审定、资金监管及拨付等工作。乡一级主要负责危改对象筛选审查、基础资料收集等工作。
《易地搬迁支持计划实施方案》要求,要为易地搬迁项目建设打好基础,合理确定住房建设标准,科学谋划安置区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教育、卫生等公共资源配置,后续富民产业发展和迁出区生态恢复等措施。
在坚持整村整社搬迁的前提下,《方案》要求,要充分利用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业园区、国有农(林)场、条件较好的中心村等,采取集中安置方式,适当采用插花、就近、园区、小城、结合保障房等安置方式。在一次性整体搬迁难度较大的地区,探索实施整体规划、分批安置的模式,实现灵活搬迁,加快易地搬迁步伐。
为支持易地搬迁的顺利实施,《方案》表示,可支持利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将节余出来的建设指标在省内挂钩交易,解决部分搬迁资金。对符合条件的易地搬迁户,每年落实5万元以内、贴息3年的优惠贷款。
此外,《方案》还重点对河西移民后续帮扶做出了要求,将着力改善瓜州、玉门等河西地区工程性移民和库区移民生产生活条件,重点解决农田水利、乡村道路等基础设施不完善、耕地盐碱化严重、产出效益低等问题。还将加大对移民乡村的产业扶贫力度,加强对移民群众农业实用技术、劳务技能的培训,不断提高自我发展能力。(完)
甘肃新闻网 【编辑:杨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