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男子被判死缓坐牢16年无罪释放获国家赔偿157万

25.12.2014  13:08

徐辉坐了16年牢才被释放。资料图

  广东高院:“徐辉案”并非冤错案,法院按疑罪从无原则判其无罪

  24日是珠海徐辉服刑近16年无罪释放后的首个“平安夜”,他收到了一份特殊的圣诞礼物——这天,广东省高院赔偿办负责人来到珠海市金湾区法院,亲手将《国家赔偿决定书》交给徐辉,并当面向他赔礼道歉。徐辉手捧决定书说了声“谢谢”,获赔人身自由赔偿金1172631.67元和精神损害抚慰金40万元,共计1572631.67元。

   判死缓服刑后坚持申诉

  1998年9月17日,本是珠海一个小镇劳动服务站副站长的徐辉,因为“奸杀”少女被警方带走,并先后被珠海市中院、广东省高院以强奸罪、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徐辉在服刑后坚持申诉,2006年12月,最高检受理了徐辉的申诉。2008年6月,广东省检察院向广东省高院发出《检察意见书》,同年10月,广东省高院作出再审决定。今年9月15日,珠海市中院对已服刑近16年的被告人徐辉故意杀人、强奸案再审宣判,宣告徐辉无罪,当场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