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做好2016年新闻出版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

19.03.2017  21:02

各市(州)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广电局、甘肃日报报业集团、读者出版集团、甘肃飞天出版传媒集团、各图书出版社、报社、期刊社、音像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印刷单位、发行单位、局有关处室:

根据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做好2016年新闻出版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新广出办发〔2016〕101号)要求,为及时、准确、完整地完成全省新闻出版统计年报工作,现将2016年我省新闻出版统计年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内容

(一)全面调查单位统计填报内容

1.图书出版单位填报《图书出版统计季报表》、财务《2016-年报》。

2.报社填报业务《2016-年报》、财务《2016-年报》。

3.期刊社填报业务《2016-年报》、财务《2016-年报》。

4.出版物印刷企业填报业务《2016-年报》、财务《2016-年报》。

5.甘肃日报报业集团、读者出版集团、甘肃飞天出版传媒集团填报《集团本部财务报表》、《集团财务报表》,同时附财务审计报告和集团下属单位名单。

6.包装装潢印刷企业填报财务《2016-年报》。

7.二级民营图书批发单位填报业务《2016-年报》、财务《2016-年报》。

8.音像制品填报业务《2016-季报表》、财务《2016-年报》、电子制品填报业务《2016-季报表》。

(二)由市、州文广新局共同承担的统计抽样调查单位统计填报内容

1.新闻出版统计抽样调查工作由市、州文广新局承担、负责抽样调查数据的上报。如果附件中所列单位已不存在(建议年检时及时注销),今年可用其他单位代替,原单位名称与单位登陆号不变。

2.其他印刷品印刷企业和打字复印个体经营者填报财务《2016-年报》。

3.邮政系统和个体零售商填报业务《2016-年报》、财务《2016-年报》。

二、统计报表操作方法

1.新闻出版企业全面调查、抽样调查业务报表和财务报表均采取网络直报的方式进行填报。各单位直接登录全国新闻出版统计网站(网址:www.ppsc.gov.cn)进行在线直报。登录新闻出版统计网左上角点击“新系统入口网上直报”进入填报程序,在系统首页中,点击“待办任务”区域中的待办任务(红色字体),即可进入报表录入界面,完成表内所有内容填报后点击左上角“运算审核保存”,审核通过后,点击“提交”后完成报表上报。(数据填报完毕后,点击“运算审核保存”按钮,若报表指标录入有错误,则所有的出错信息都会显示在页面最下面“审核信息-审核不通过原因”中,点击某一个出错原因,则对应的单元格会以红色显示,根据审核信息进行出错信息修改,或者填写“核实说明”。

2.报纸、期刊登录号、登录密码为国内统一刊号。

3.出版物印刷、包装装潢、专项制版排版登录号和密码一致,查看附件1。

4.甘肃日报报业集团、读者出版集团、甘肃飞天出版传媒集团登陆号和登录密码一致,查看附件2。

5.音像制品、电子制品登录号和登录密码一致,查看附件2。

6.图书出版、发行单位登录号和登陆密码一致,查看附件2、附件1。

7.其他印刷品印刷企业、打字复印个体经营者、邮政系统和个体零售商登录号和登录密码一致,查看附件3。

三、时间要求

1、各单位的统计报表于2017年2月28日前向统计网站报送统计数据,并将纸质版报表送至我局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501室。

      2、报纸出版、期刊出版和飞天出版传媒集团、甘肃人民出版发行部、甘肃文化出版社、兰州大学出版社等发行单位于2017年8月15日前将半年业务报表从网上报出。此项工作以后不再另发通知。

四、工作要求

1.新闻出版统计工作是为新闻出版行业改革发展提供服务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各市、州文广新局和局机关有关处室要高度重视,务必督促辖区内经营单位和业务管理对象,认真、按时上报统计年报和抽样调查数据。

2.认真落实年度核验与统计年报工作相结合的规定,各相关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统计年报的填报,对各项统计数据进行认真审核,确保真实准确。对没有按要求上报统计年报的单位,将在全省范围内通报,同时将是否上报统计年报作为年度核验的重要条件之一,对没有按要求上报统计资料的单位审核不予通过。

3.各新闻出版单位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统计工作,切实做好年报工作的落实、检查和监督。统计人员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新闻出版统计管理办法》,在规定的时间内保质保量上报本单位的统计资料。

4.各市(州)文广新局负责本地区新闻出版单位名录库的建立(集个体图书零售、打字复印、其他印刷品印刷),请于2017年8月31日前将纸质版与电子版报送到我局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邮箱地址:[email protected])表样查看附件4.

五、信函地址和联系电话

1.省局综合统计联系人:宋立琼 电话:0931-8539531 手机:15117155790。

2.信函请寄:兰州市东岗西路226号甘肃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501室,邮编730000。


附件: 2016年新闻出版统计登录账号